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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8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5,301.09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11,279.46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45,126.3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7526018800029690276,857.55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末销户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2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3511721300000164869,000.0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末销户
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8115501013200498518150,000.0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末销户
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10301030000019456560,000.0045.87募集资金专户
5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1030104000000029440.0044,590.27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6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81107010138024047810.28募集资金专户
7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10501843600000029010.00募集资金专户
8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68010078801700003555405.07募集资金专户
9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180101270100559784.88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355,857.5545,126.3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26.37万元,其中

536.1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4,590.27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6月20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87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类型截止日本金起始日期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存款七天通知存款43,876.002022/06/29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355,663.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01.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1,279.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84%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2)/(1)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219,000.00219,000.000.00219,000.00100%2021年12月-8,038.90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60,000.0025,000.000.007,343.3329.37%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25,000.00840.823,740.0914.96%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10,000.004,460.274,532.2745.3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76,663.770.0076,663.77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59,000.00355,663.775,301.09311,279.4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2023年半年度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营业收入达到预期,但因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焦炭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同时化产品的市场价格较预期降低致公司利润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262,513.17万元,其中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55,169.84万元,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7,343.33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3号),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2,513.17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343.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拟置换金额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2023年6月20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26.37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876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25,000.00840.823,740.0914.96%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10,000.004,460.274,532.2745.3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5,000.005,301.098,272.3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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