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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6: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姚俊卿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姚俊卿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原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因任期届满且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总裁提名,决定聘任姚锦城先生、姚锦江先生、姚鹏先生、姚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郑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颜龙先生为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经成立,为有效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如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委员:姚俊卿、郑彩霞;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玉敏(独立董事);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王宝英(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宝英(独立董事);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姚锦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委员:李玉敏(独立董事)、郑彩霞。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杜兆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杜兆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杜兆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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