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文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