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公司董事会现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 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
见》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