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土地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资金周转需求,且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了信用反担保,不会对全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主要公司为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部分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的担保。报告期末,上述3中担保情况合计有效额度为96,15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3.14%,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53%;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3,318.71万元,占公司2022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83%,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3%,三项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 | 担保有效额度 | 实际发生担保余额 |
公司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 37,650 | 23,940.46 |
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 38,500 | 24,984.45 |
部分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的担保。 | 20,000 | 4,393.8 |
合计 | 96,150 | 53,318.71 |
公司对外担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目前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杨 艳 易宏举 谭永东 周奇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