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85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88,359,480.00元(含税金额)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向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账户(账号为:403981912195)汇入人民币1,801,640,52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19,523.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与汇入公司监管账户差异金额为保荐承销增值税金额)。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365.6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4,569.4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403981912195 | 募集资金专户 | 476,739,004.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294775 | 募集资金专户 | 3,420,328.3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 352010100102988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100,172,447.0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19135101040036356 | 募集资金专户 | 415,143,436.8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571905886610404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19,320.5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327600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52,000,000.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330549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28,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 352010100200195679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50,000,000.00 | |
合 计 | 1,145,694,536.8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7日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账户(账号为:403981912195)人民币180,164.0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68,166.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180,164.05 |
减: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19,642.47 |
减: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33,203.13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3,119.99 |
减:支付发行费 | 2,201.20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572.2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4,569.45 |
其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1,569.4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 | 13,000.00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48,239.64万元。具体详见《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7,300.00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1,162.2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超募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存放于公司募集投资金专户。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用于现金管理,累计购买3个月和6个月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用于现金管理,累计购买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放置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8,462.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365.6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166.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半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1]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66,200.00 | 66,200.00 | 16,830.24 | 19,642.47 | 29.67% | 2023-11-30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41,100.00 | 41,100.00 | 33,203.13 | 33,203.13 | 80.79% | 2023-06-30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10,332.24 | 15,321.2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7,300.00 | 137,300.00 | 60,365.61 | 68,166.80 | 不适用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注1]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前述三(六)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前述三(三)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注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前述三(七)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国内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越南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1年11月,因部分土地当地政府交付延期影响项目进度等原因,越南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越南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1月;2022年越南募投项目仍有部分土地交付晚于预期时间,以及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越南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
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 越南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与自建项目位于同一厂区,生产环节非相互独立,因此无法独立测算募投项目的实现的效益。
[注2]“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截止2023年8月22日,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42.0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执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期间,因美元汇率的大幅下降,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由2020年度的6.8976下降至2021年度的6.4515,2022年度小幅回升至6.7210左右,从而大幅降低了相关外汇结算部分设备等的实际采购成本。
2、在筹划上市及募集资金项目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越南聚丰K区部分土地为基础筹建结项募投项目,相关土地系公司前身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为避免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于2019年在越南设立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在其设立、筹建过程中购买,因该笔费用发生时间早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审议时间,因此该笔已投入越南募投项目费用未作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进行置换,但上述对越南聚丰的整体投入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效益实现,使得项目投资成本最终有所降低,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3、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在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采购等各环节严格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4、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