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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59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LAWRENCE LEE、宋琼丽,独立董事任海峙、肖波、莫申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同意将原由公司实施的募

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越南全资子公司GREENWORKS (VIET NAM)COMPANY LIMITED,变更越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增资或提供借款,其中增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美金(或等值人民币),增资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1,197.69万元。增加“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调整“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将“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现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无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琼丽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5日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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