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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关于2023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3-055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是上市公司关联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58.7亿元人民币;

? 担保余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

计为283.64亿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3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美元汇率7.2进行估算,下同),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9.02%;本次被担保单位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90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新增担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100%62.96%25,0002.66%1,8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000
9,000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100%45.11%10,0002.37%50,000
20,000
40,000
5,000
云南合盛硅业有限公司100%42.58%160,0005.06%90,000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100%75.09%20,0001.26%1,444,000
10,000
10,000
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100%83.67%20,0001.26%0
20,000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84.76%188,0005.94%92,000

注: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额度由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调剂而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严仲秋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业硅的生产及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岗前培训;包(袋)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品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9,379,713,676.8615,555,351,503.80
负债总额(元)6,242,708,920.8111,681,208,974.95
净资产(元)3,137,004,756.053,874,142,528.85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8,673,624,060.324,846,988,730.26
营业利润(元)991,349,539.19719,834,114.32
净利润(元)885,217,626.35737,137,772.80

2、 被担保人: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12室法定代表人:承志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4,401,102,665.953,955,452,481.48
负债总额(元)3,765,400,930.373,309,578,637.66
净资产(元)635,701,735.58645,873,843.82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4,012,124,153.814,105,781,287.20
营业利润(元)144,159,524.997,542,715.02
净利润(元)135,701,735.5810,172,108.24

3、 被担保人: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志强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密封胶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8,642,366,513.338,921,049,109.34
负债总额(元)5,273,607,076.855,616,529,168.68
净资产(元)3,368,759,436.483,304,519,940.66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7,502,244,471.561,550,955,479.27
营业利润(元)594,451,783.21-57,178,428.84
净利润(元)458,887,158.21-64,239,495.82

4、 被担保人: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代田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硅橡胶、白炭黑、硫酸镁;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及销售;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岗前培训、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7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3,326,170,058.134,244,952,203.33
负债总额(元)850,464,665.271,914,964,768.36
净资产(元)2,475,705,392.862,329,987,434.97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2,960,844,923.82899,551,118.25
营业利润(元)3,919,925.31-143,680,068.64
净利润(元)9,468,178.67-145,717,957.89

5、 被担保人: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代田

经营范围: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的出口;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8.1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7,830,544,868.269,995,611,937.79
负债总额(元)7,183,016,434.958,472,118,338.08
净资产(元)647,528,433.311,523,493,599.71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2,085,232,571.812,114,413,964.73
营业利润(元)-143,954,739.03-148,063,905.82
净利润(元)-136,419,766.97-146,034,833.60

6、 被担保人:云南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级行政办公区(老财校)3号楼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经营范围: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804,366,906.181,118,934,483.96
负债总额(元)391,890,155.69476,476,759.95
净资产(元)412,476,750.49642,457,724.01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0,446.902,822.46
营业利润(元)-4,002,088.14-3,075,107.23
净利润(元)-82,888,534.24-20,019,026.48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序号被担保人贷款银行担保额度(万元)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合同编号
1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5,0002023/4/23-2025/4/22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2023)乌银字第000011号-担保01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2023/4/26-2025/12/31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WLMQ22(高保)230018
3招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10,0002023/4/4-2024/4/3连带责任保证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023年信保字第0120号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2023/5/12-2024/5/12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31024号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0002023/5/19-2024/12/31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银乌[2023]最保字/第[0546]号
6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9,0002023/5/23-2024/5/22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新石农合行借保字2023第94号
7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2023/4/23-2025/4/22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2023)乌银字第000012号-担保01
8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西门支行20,0002023/5/11-2026/5/1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主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壹、贷款业务中,债务人直接从债权人处取得的借款本金;贰、承兑业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叁、其他授信业务中,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乌行2023小西门支行保证字第2023050800000020号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40,0002023/6/2-2024/6/6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HTC650680000ZGDB2023N002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5,0002023/6/28-2024/6/27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平银(乌)额保字A20230601第001号
11云南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160,0002023/6/30-2031/6/30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公保字第2023年民昆保字第0041号
12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西门支行20,0002023/5/11-2026/5/1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主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壹、贷款业务中,债务人直接从债权人处取得的借款乌行2023小西门支行保证字第2023050800000919号
本金;贰、承兑业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叁、其他授信业务中,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2023/5/15-2024/5/15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31019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2023/5/25-2024/5/24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平银(乌)额保字A20230523第001号
15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0002023/5/19-2024/12/31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银乌[2023]最保字/第[0547]号
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20,0002023/5/22-2024/3/24连带责任保证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2340000475-1
17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188,0002023/6/9-2030/6/9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HTC650680000ZGDB2023N006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但资

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83.64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9.0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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