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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3-0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财务部编制出具的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9,633,302.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0,981,296.81元。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296,514.11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63,061,719.83元。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764,336,788.04237,919,576.98
减:利润分配
加:本期净利润(未审计)25,296,514.11263,061,719.83
减:提取盈余公积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789,633,302.15500,981,296.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00,981,296.8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21,171,240股,即以521,171,24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50,490,648.41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0.22%,占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31.72%,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

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前,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的考虑,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公司2020年处于亏损、2021年未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22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支持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2023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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