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半年报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实缴部分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做强做大香港市场,把握香港政府建设“北部都会区”及“明日大屿”等发展机遇,本次拟对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5亿港元,完成后,香港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从5,100万港元增加至2.01亿港元。
该事项所涉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系根据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董事会将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后续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