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和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先审查和研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