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润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3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方润刚先生变更为总经理方树鹏先生,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上述变更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主。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