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国 李刚 董希淼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