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
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