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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191,452.62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7,187,989.9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3,303,919.8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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