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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3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许红梅、冯建华、郭欣、王宏宇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勤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

司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00万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月9日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两家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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