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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杨苏琴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内容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董事会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19.49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号),公司注册资本由7,850万元变更为10,467万元,公司总股本由7,850万股变更为10,467万股。

因股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化,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为方便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的有关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并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便于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84.49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64.82万元,合计人民币3,349.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和监事会

提交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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