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8月29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监事黄楚钰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