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樊瑜波:
江泓:
孟添: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