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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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2年11月14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36名激励对象共计1,063.92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关联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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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不满足全部或部分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
336.88万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7月19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71名激励对象共计1,739.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关联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不满足全部或部分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414万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