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4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