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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 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7,044,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70,754.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71,999,996.00
减:发行费用14,270,754.7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7,729,241.28
减: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出225,319,2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68,254,473.75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5,321.96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95,083.66
减:结项余额转出774,714.28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63,870,614.9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全资孙公司JZNEERenewableEnergyTechnologyInc.、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92040078801500000967)账号不变,用途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开设“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新的募集资金专户(NRA92010001401000007),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具体的投资项目进度进行划转,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2040078801500000967)

划出至公司经由外管局审批开立的放款专户,再由该放款专户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全资孙公司JZNEERenewableEnergyTechnologyInc.在浦发银行开立的NRA账户中。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501012402035371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500000967158,325,675.46活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300000968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636670619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25590000005642435,544,939.49活期方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188801926已销户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18801040019099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69活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7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NRA92010001401000007-活期方式
合计163,870,614.95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31.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164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前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77.47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公司现有技术在研发设备、研发能力、新产品测试和场地面积等方面的不足,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升级建设。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间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本身不对外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资项变更、延期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772.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357.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3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13,000.0013,000.0013,000.00-13,000.00-100.002023年2月-511.65
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5,800.005,800.005,800.00-5,800.00-100.002023年2月1,926.08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6,600.006,600.006,600.002,320.006,051.92-548.0891.70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6,000.0014,572.9214,572.92-14,505.45-67.4799.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15,800.00---15,800.00-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7,200.0055,772.9255,772.922,320.0039,357.37-16415.5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完成,但受到大型设备延期交付,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较长的影响,未能在预定日期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专项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的预先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15,800.00--0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5,800.0015,80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资项变更、延期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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