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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研院”)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晓龙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赵淼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与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赵淼先生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调整回购注销赵淼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计算过程和结果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赵淼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激励计划》、《2020年第一期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除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回购注销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待限售期满后对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项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转让项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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