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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的3.05%;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违规担保。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调整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业务实际需要和客观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

九阳股份六届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九阳股份六届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汇总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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