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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预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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