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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562,600.00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9号”《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50.17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4,232.2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转出金额1,783.09万元(含转出当日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净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29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

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2023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23-062),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2-129),由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账号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元)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21910188000188129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52,944.99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61090226981070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销户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7805012200022146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
4交通银行宜兴东山 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销户
合 计52,944.99

注1: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2,730.01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610902269810708)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0.45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注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有利息余额52,944.9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以及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4,000.00万元购买建筑面积2,194.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所需,由在

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招聘部分技术及研发人才并开展研发活动。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2幢。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546.0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78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截至2023年4月2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2,289.95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有利息余额52,944.9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有利息余额52,944.9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12日,上述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利息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其他

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056.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50.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232.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19,596.1619,596.164,742.9718,562.4994.73%已结项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460.1010,460.10107.210,669.76100.00%已结项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056.2635,056.264,850.1734,232.2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5,056.2635,056.264,850.1734,232.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结项至报告期末时间较短以及受搬迁、投产初期设备调试、产品认证周期影响,效益尚未体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1幢。 2、公司2020年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11 幢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188号12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以及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4,000.00万元购买建筑面积2,194.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所需,由在上海设立的分公
司购买房产、招聘部分技术及研发人才并开展研发活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6.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107.49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438.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78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节余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故将节余金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有利息余额52,944.9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12日,上述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利息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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