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截至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二○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不派发中期股息及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按照中国境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合并后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人民币779,765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
0.2550元;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的合并后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约人民币780,353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255元。
根据本公司现金流量、近期项目投资及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情况,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2023年度不派发中期股息,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制度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保证制度不断优化并有效执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现对公司安全环保业务有关的三项基本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