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德美化工 | 股票代码 | 00205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闽翀 | 潘大可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 ||
电话 | 0757-28399088 | 0757-22905695 | ||
电子信箱 | Zhumc@dymatic.com | Pandk@dymatic.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24,279,815.22 | 1,178,244,400.02 | 2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065,654.41 | 80,347,488.20 | -7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235,249.87 | 77,373,621.16 | -7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931,514.30 | 259,606,469.82 | -89.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7 | 0.1667 | -73.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37 | 0.1667 | -73.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4% | 3.29% | -2.4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702,913,001.05 | 7,500,301,844.47 | -1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99,184,927.79 | 2,495,492,475.54 | 0.1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4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黄冠雄 | 境内自然人 | 19.37% | 93,406,344.00 | 70,054,758.00 |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0% | 54,968,957.00 | 0.00 | 冻结 | 54,968,957.00 | |
何国英 | 境内自然人 | 7.13% | 34,353,445.00 | 25,765,084.00 |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4% | 20,450,709.00 | 0.00 | |||
陈细 | 境内自然人 | 1.84% | 8,854,700.00 | 0.0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 | 8,840,952.00 | 0.00 |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4% | 8,384,616.00 | 0.00 | 质押 | 5,384,100.00 | |
傅厚恩 | 境内自然人 | 1.53% | 7,353,048.00 | 0.00 |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35% | 6,495,500.00 | 0.00 |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1% | 4,400,000.00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黄冠雄先生是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东黄冠雄先生与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境内自然人股东傅厚恩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64,093股,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788,95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353,048.00股。 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 |
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40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400,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0)。
2、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职责调整,黄冠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秋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3-011)。
3、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23.4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939.48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9.4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12)。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13)。
5、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人民币与广东晟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佛山晟景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规模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各合作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方向主要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智能制造等领域,同时兼顾其他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工商注册正式名称为佛山晟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领取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0)及《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38)。
6、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050)。
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3年7月18日10时-2023年7月19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司法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3-03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2023-046)。
8、报告期内公司对佛山晟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 3,867 万元。
9、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Dymatic Research Associates Inc.(德美研究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33.8万美元。
10、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219.87万美元。
11、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德阳塔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700 万元。
12、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汕头德美实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
13、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完成注销。
14、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Dymatic Research Associates Inc.(德美研究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新设绿加叶(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