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71 |
转债代码:118020 |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8元,共计募集资金36,64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0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64,20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78.40万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总计128.40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预付
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121.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34.63万元(不含税)及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836.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2]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06 | 16,000.00 | 已销户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57474728524 | 6,500.00 | 已销户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323070 | 5,000.00 | 已销户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755903417810920 | 已销户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7000012202043 | 5,240.00 | 已销户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31 | 已销户 | ||
合计 | 32,740.00 |
[注1]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
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注2]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
2.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2]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64,121.60 | 43.52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0.10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11.05 | |
合 计 | 64,121.60 | 54.66 |
[注1]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638,369,679.25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注2] 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284.63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及附件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104.56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金额105,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105,000.00万元调整为30,104.56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 | 105,000.00 | 30,104.56 |
合 计 | 105,000.00 | 105,000.00 | 30,104.56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63,836.9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即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30,104.56万元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63,836.97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合计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 | 30,104.56 | 63,836.97 | 93,941.53 |
合 计 | 105,000.00 | 30,104.56 | 63,836.97 | 93,941.53 |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
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合计93,941.5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94,140.02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98.49万元,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签署情况列表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签订时间 | 起息日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2022-10-17 | 2022-10-17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2022-10-20 | 2022-10-21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0-24 | 2022-10-24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1-25 | 2022-11-27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3-1-12 | 2023-1-12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3-2-10 | 2023-2-10 |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0,104.56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 | 30,107.92 |
利息收入净额 | C | 13.0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B+C | 9.6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注] | G=E-F | 9.65 |
[注]差异9.65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9.65万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836.97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 | 64,032.10 |
利息收入净额 | C | 251.1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B+C | 55.9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4.66 | |
差异[注] | G=E-F | 1.31 |
[注]差异1.31万元系本期应计但尚未到账的闲置资金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投入部分的差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54.6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其他
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
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鉴于以上原因,本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台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及设计、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另外,公司持续大力推进锂回收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陆续取得阶段性进展,为了优化生产工序、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公司拟对氢氧化锂产线进行优化升级,而对产线优化升级需要进行反复的设计及论证。本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
附件: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0,104.5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107.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1年:29,324.31 2022年:783.6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 | 30,104.56 | 30,107.92 | 105,000.00 | 30,104.56 | 30,107.92 | 3.36 | 2023年6月 |
注:差额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部分
附件1-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3,836.9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032.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39,474.67 2023年1-6月:24,557.4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64,200.00 | 63,836.97 | 64,032.10 | 64,200.00 | 63,836.97 | 64,032.10 | 195.13 | 2023年6月 |
注:差额195.13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部分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1-6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1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工,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