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炫彬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芳源有限 | 指 | 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本公司、公司、芳源股份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芳源金属 | 指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新能源 | 指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循环 | 指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锂能 | 指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飞南 | 指 | 指广西芳源飞南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锂业 | 指 | 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平方亿利 | 指 |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威立雅 | 指 | 法国威立雅环境集团 |
威立雅江门 | 指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松下 | 指 | 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 |
松下中国 | 指 | 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MCC | 指 | MCC RAMU NICO LIMITED,中文名为“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裁(经理)、(常务)副总裁(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
锂电池 | 指 |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报告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
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镍电池 | 指 | 碱性二次充电电池,具有比容量高、质量轻、体积小、放电能力强等特点 |
正极材料 | 指 | 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
球形氢氧化镍 | 指 | 镍电池正极材料 |
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指 | 经溶液过程制备的多元素氢氧化物共沉淀产物,该产物与锂化合物(碳酸锂或氢氧化锂)经烧结反应转化为三元正极材料成品,三元前驱体的性能对三元正极材料的性能指标具有重要作用 |
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由三元前驱体和锂化合物经烧结反应所得,常见的有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 |
镍钴锰酸锂、NCM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比容量越高 |
镍钴铝酸锂、NCA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 |
磷酸铁锂、LFP | 指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FePO4 |
NCA91 | 指 | 镍、钴、铝(锰)三种元素中镍的摩尔含量为91%,NCA87、NCA88、NCA94同理。公司产品命名规则为:产品类型+主要元素摩尔含量比例或镍的摩尔含量+其他参数 |
NCM8系 | 指 | 镍、钴、锰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在80%以上,NCM3系、NCM5系、NCM6系、NCM9系同理 |
NCA/NCM前驱体、NCA/NCM三元前驱体、NCA/NCM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指 | 镍、钴、铝或镍、钴、锰氢氧化物共沉淀化合物,化学式为NixCoyAl(1-x-y)(OH)2或NixCoyMn(1-x-y)(OH)2,是生产镍钴铝酸锂或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
二元前驱体NC | 指 |
镍、钴二元共沉淀氢氧化物,化学式为NixCo(1-x)(OH)2,是生产镍钴酸锂或镍钴铝酸锂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高镍化 | 指 | 由三元正极材料或前驱体中镍元素占比提高带来的正极材料的比容量提高,最终带来电池能量密度的提高;行业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或前驱体一般是指镍摩尔比80%以上 |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指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芳源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angyua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罗爱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2月2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一照多址)”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9145 |
公司网址 | www.fangyuan-group.com |
电子信箱 | fyhb@fangyuan-grou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剑良 | 黄敏龄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
电话 | 0750-6290309 | 0750-6290309 |
传真 | 0750-6290808 | 0750-6290808 |
电子信箱 | fyhb@fangyuan-group.com | fyhb@fangyuan-grou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芳源股份 | 68814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27,057,767.61 | 946,242,029.19 | 5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77,190.16 | 2,817,527.34 | -60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14,621.79 | 2,113,650.82 | -76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38,021.34 | 80,515,594.83 | -216.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08,844,019.58 | 1,504,771,469.09 | 0.27 |
总资产 | 4,444,600,536.43 | 4,204,038,988.04 | 5.7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6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6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4 | -8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0.21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16 | 减少1.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8 | 5.17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动力电池产业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81%。
2、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陆续验收、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消耗、辅料费用和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增加;2022年9月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化增加;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减少,主要系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1,694.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9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8,870.3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4,781.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01.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0 | |
合计 | -162,568.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9,381.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所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动力电池行业增速放缓
2023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产业保持了增长的发展态势,在全球动力电池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明显;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新能源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出以及产业链库存消化需求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国内动力电池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工信部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锂电池产量超过400GWh,同比增长超过43%;其中正极材料产量约100万吨,碳酸锂、氢氧化锂产量分别达20.5万吨、14万吨,较上年同期均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从细分材料上看,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内三元材料产量为26.1万吨,同比下滑1.8%;磷酸铁锂产量为67.5万吨,同比增长50.5%,受到电池性能差距逐步缩小、车企降本需求、市场接受程度、锂盐价格下降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磷酸铁锂电池的占有率逐步提升。三元材料方面,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受海外市场需求的支撑,高镍材料2023年上半年产量达到13.7万吨,同比增长18.9%,高镍化仍为三元动力电池的重要发展趋势;三元前驱体产量增速同步放缓,但受益于下游海外客户需求对国内前驱体企业出货的带动作用,国内三元前驱体产量为39.3万吨,同比增长6.6%。
2、电池回收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潮的到来,退役动力电池生产量将直接影响锂电池回收利用和相关设备需求。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日前共同发布的《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2年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实际回收量为41.5万吨,同比增长75.8%,整个行业市场规模增长至154.4亿元,同比增幅达到182.8%。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发展空间广阔,未来随着动力电池出货量的不断增长、电池退役量不断增加,以及电池回收工艺的改进、回收成本的下降,电池循环利用的市场规模将迎来新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等一系列指导文件,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锂电池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二)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镍电池正极材料、锂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以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为基础,以现代分离技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为核心,已建立起完整的产业链:将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作为原材料,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结晶、高纯硫酸钴结晶、电池级硫酸锰结晶、电池级锂盐等,或可进一步合成NCA/NCM三元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等产品,实现有色金属综合利用。公司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和镍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工具、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研究院下设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其中研究开发中心下设新产品开发部、检测中心和设计部,建立了以新产品开发部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公司2016年被评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被评为广东省新能源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被评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样本单位,2020年被评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2年被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品持续优化”的研发策略;加强专利布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养掌握创新文化的科技人才和团队,积极融入全球的创新体系。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借助“产学研合作”、“市场需求开发”、“联合定制开发”等多种模式,充分利用前沿科技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满足产业化需求,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和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制造水平:
(1)基础预研开发:基础预研项目是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研发体系的底蕴所在,公司制定了新产品开发的短期、中期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并每年滚动更新,定期总结基础研发成果及预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2)“产学研”合作: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与中南大学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了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并成立了“新能源材料及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此外,公司也与湘潭大学建立了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3)市场需求开发:公司管理层和市场销售团队敏锐把握市场及技术变化趋势,第一时间将客户产品需求信息反馈给研究院,并成立新产品研发项目小组,紧跟市场变化进行集中攻关,为客户在最短时间内开发出新工艺、新产品。
(4)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化服务: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符合要求的高镍化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动力可调控球状掺杂氢氧化镍等产品,及时高效地提供符合市场主流以及能够引导市场潮流的产品。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采购审批流程、供应商管理体系和成本控制措施,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
(1)采购审批流程
公司主原料由经营中心负责采购,根据公司制定的材料标准,严格执行来料检验程序;辅料及办公用品、维修零配件、机器设备等由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单笔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订单,经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评审,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
对于主原料采购,根据生产中心制定的生产及原材料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经营中心进行采购;对于辅助材料及其它物料采购,先由需求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供应链中心执行;对于设备采购,由相关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供应链中心执行。
(2)供应商管理体系
公司在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评估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自2021年2月起,公司与重要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发生改变,由公司自己开发供应商、主要向MCC采购镍湿法冶炼中间品(氢氧化镍)生产NCA三元前驱体销售给松下中国,变为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镍豆、钴豆原材料(松下向澳大利亚必和必拓等公司采购镍豆、向英国嘉能可等公司采购钴豆)生产NCA三元前驱体后再销售给松下中国。合作方式调整前后,镍、钴原料均最终来自于国际知名公司,供应稳定。
(3)成本控制措施
在成本控制方面,根据公司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2021年起松下中国成为公司重要供应商。松下作为全球知名的动力电池生产商,议价能力较强,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采购金属镍豆、向嘉能可采购金属钴豆的采购价格参考公开市场价格定价;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的价格参考公开市场价格定价,并考虑运费、报关等相关费用,因此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钴豆的价格略高于松下中国对外采购的价格。松下的资金实力、对资源的控制能力强于公司,合作方式的调整有利于长期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在生产组织方面,生产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开发进展和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相应原材料辅料等采购计划,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在生产作业方面,生产中心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并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编制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和要求。实际生产中,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各自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并根据不同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由专人全程负责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以及产品最终的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接销售至下游生产厂商即直接销售为主,存在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即间接销售的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与客户进行深入、持续地沟通,以确定相关产品的工艺、型号、技术指标等事项,确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满足客户需求;向客户按时交付产品后,公司持续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工作,进一步探索客户需求,在保持工艺技术的先进性的同时,推动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与重要客户松下的合作关系方面,自2021年2月起陆续调整为公司从松下中国采购镍豆、钴豆生产NCA三元前驱体后再销售给松下中国,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
公司的营销策略是“以技术开拓市场”,积极参与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交流,成功与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持与客户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等方面的开发合作,提高持续获取新业务机会的能力。公司依据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情况,持续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推进策略。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自主创新的现代分离技术
公司依托“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形成了行业领先的现代分离技术体系,通过对萃取槽的结构优化、萃取级数的合理选取、不同萃取剂的组合运用,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地去除杂质,在生产中获得高品质、低成本的高纯硫酸镍和高纯硫酸钴等硫酸盐溶液。
同时,公司以现代分离技术为基础,将金属提纯技术用于包括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可全面利用其中的镍、钴、锰、锂等元素,最终得到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电池级硫酸锰、电池级锂盐等,实现有色金属综合利用。
此外,公司锂回收技术实现了从三元电池料、磷酸铁锂回收料及含锂矿石浸出液等原料中回收锂元素,由于采用了先进的锂萃取回收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简单、生产成本低、环境友好、适宜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等优势,有效提升了锂的回收率,减少对锂原生矿资源的需求。
(2)领先的功能材料制备技术
公司自2004年开始进行镍电池用球形氢氧化镍共沉淀结晶合成技术的开发,至今已有十多年共沉淀结晶技术产业化的积累,形成了以共沉淀技术为基础的合成工艺条件、合成机理、合成
装备等完整的功能材料制备核心技术,解决了NCA三元前驱体生产过程中镍、钴、铝均相共沉淀,一次颗粒形貌调控,粒度分布调控等关键问题,生产具有成本优势、可调控形貌、品质优异的NCA三元前驱体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年 | 不适用 |
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广东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公司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入选名单的公示期已结束。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共12项,获得专利授权共2项,该2项专利授权分别为发明专利“宽分布无微粉三元前驱体及其制备方法”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用于生产前驱体的清洗回收装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9项、软件著作权6项,商标1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1 | 28 | 23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1 | 57 | 4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6 | 6 |
其他 | 0 | 0 | 1 | 1 |
合计 | 12 | 2 | 92 | 7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1,134,651.13 | 48,959,064.63 | 4.4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1,134,651.13 | 48,959,064.63 | 4.4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8 | 5.17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2022RD32H | 硫酸镍溶液中深度除硼和废旧磷酸铁锂资源化利用技术 | 3,000,000.00 | 1,258,160.07 | 2,724,956.74 | 完成实验室全流程实验,优选出高选择性的萃取体系并进行萃取与反萃取条件的优化;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萃取槽连续运转实验,形成成套技术方案并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硫酸镍、硫酸钴盐溶液中的硼浓度<500mg/L降低至除硼硫酸镍溶液中B浓度≤5mg/L; ②锂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质量达到电池级标准(YS/T 582-2013),锂工艺收率≥95%; ③磷产品为水合磷酸三钠,质量达到工业级标准(HG/T 2517-1993),磷工艺收率≥95%; ④铁产品为铁矿级铁渣,产品质量符合铁精矿标准(GB/T 36704-2018),铁工艺收率≥95%。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2RD33H | 磷酸铁锂优先提锂方法探究 | 3,000,000.00 | 1,156,927.93 | 1,542,397.66 | 开展不同浓度的酸溶液体系中锂与杂质元素的溶解度及络合剂对杂质的固化机理实验研究,完成锂优先溶出水溶液体系设计 |
一套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中锂的短流程、高效、绿色选择性优先提取工艺技术,建立中试生产线,相比于全溶工艺锂回收,锂回收率提高10%以上。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
2022RD31H | 高纯钴基电镀液新产品开发 | 3,800,000.00 | 1,331,544.00 | 3,092,443.98 | 客户验证并实现批量稳定重现 | ①溶液中固体颗粒物粒径≤0.2μm;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②溶液中有机物浓度<5ppm; ③溶液中金属杂质要求:Ni<50ppb,Cu<50ppb,Pb<10ppb,Cr<10ppb,Fe<50ppb,Mn<100ppb,Mg<100ppb。 | ||||||||
2022RD12H | 废旧汽车动力电池催化还原强化浸出优先提锂关键技术 | 8,000,000.00 | 631,578.59 | 6,052,051.35 | 开展不同浓度的碱溶液体系中锂与杂质元素的溶解度及络合剂对杂质铝的固化机理实验研究,完成锂优先溶出水溶液体系设计 | 一套废旧三元电池正极材料中锂的短流程、高效、绿色选择性优先提取工艺技术,建立中试生产线,相比于现有全溶工艺锂回收成本降低20%以上。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3H | 动力型小粒径NM7525-3.5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4,351,208.67 | 4,351,208.67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及工艺制定 | ①BET:6±3m2/g; ②Na≤200ppm,S≤1000ppm。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4H | 动力型大粒径NM7525-14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4,155,218.58 | 4,155,218.58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及工艺制定 | ①BET:10±3m2/g; ②Na≤200ppm,S≤1200ppm。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5H | 动力型中粒径NC92-13.5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4,652,771.83 | 4,652,771.83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4.0±2.0m2/g; ②振实密度:2.0±0.2g/cm3; ③SO42-≤6000ppm; ④裂球率≤5‰。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6H | 动力型小粒径NC92-3.5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3,936,272.87 | 3,936,272.87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7.0±2.0m2/g; ②振实密度:1.9±0.2g/cm3; ③SO42-≤2700ppm; ④无严重团聚。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7H | 动力型单晶NC98-2.5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3,998,282.42 | 3,998,282.42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15.0±3.0m2/g; ②振实密度:1.6±0.2g/cm3; ③SO42-≤2700ppm;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④球形度较好,表面形貌疏松。 | ||||||||
2023RD08H | 动力型中粒径NCM97-13.5μm新产品开发 | 7,000,000.00 | 4,434,849.72 | 4,434,849.72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9.0±2.0m2/g; ②振实密度:≥2.0g/cm3; ③SO42-≤6000ppm; ④裂球率≤5‰。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1H | 动力型单晶NCM84511-3.6μm新产品开发 | 6,500,000.00 | 5,587,058.95 | 5,587,058.95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12.5±2.5m2/g; ②振实密度:1.9±0.2g/cm3; ③Na≤200ppm,SO42-≤3000ppm。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3RD02H | 动力型单晶NCM630730-4.0μm新产品开发 | 6,500,000.00 | 4,807,253.23 | 4,807,253.23 | 完成前期基础资料调研、工艺制定及小试工艺定型 | ①BET:13±3m2/g; ②无严重团聚。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 | 其他项目 | 38,500,000.00 | 10,833,524.27 | 10,833,524.25 | / | / | / | |
合计 | / | 111,300,000.00 | 51,134,651.13 | 60,168,290.25 | / | / | / | / |
备注:
(1)2023年1-6月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400万以下项目归于其他项目;
(2)上述在研项目的投入金额包含股份支付费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9 | 1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72 | 16.7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81.67 | 1,067.0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56 | 12.6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1.44 |
本科 | 41 | 29.50 |
专科 | 29 | 20.86 |
高中及以下 | 67 | 48.20 |
合计 | 139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2 | 44.6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4 | 38.8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 | 8.6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7.19 |
60岁及以上 | 1 | 0.72 |
合计 | 139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公司“萃杂不萃镍”技术改进了国内镍湿法冶金行业的工艺流程、降低了高纯硫酸镍的制造成本;自主研发的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构建了完备的功能材料合成技术体系,提高了三元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烧结活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锂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锂回收技术实现了低成本从低含锂三元废料中回收锂元素,有效提升锂的回收率,实现资源有效综合利用。
2、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专业覆盖化学、材料、工程、分析等多学科领域。公司技术团队多年来专注于镍、钴、锂等可循环资源的综合利用,镍电池正极材料及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3、高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2015年引入松下品质控制体系,针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复杂的生产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对技术开发、工艺设计、设备研发以及对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管控。
4、多渠道原材料供应布局
公司长期从事镍钴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建立了多渠道、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与全球大型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生产商MC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自2021年2月起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原材料生产NCA三元前驱体(由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嘉能可等采购镍豆、钴豆之后销售给公司),以保证镍钴资源的稳定供应。
同时,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环保服务企业之一威立雅合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威立雅江门,未来将充分利用威立雅在资源回收领域的渠道,进一步保障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5、高镍产品的先发优势
2015年,公司凭借球形氢氧化镍高镍化的技术积累,正式进入高镍NCA三元前驱体领域,针对松下的产品需求,成功解决了镍钴铝难以共沉淀的技术难题,实现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的突破;2017年底,公司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87;2019年底,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91。公司目前产品还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NCM83、NCM88等,主要在研产品包括NC92、NC98、NCM97等,镍含量将进一步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政策降低补贴的金额、提高补贴的技术标准的背景下,高端新能源汽车向长续航里程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升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实现高镍三元前驱体系列产品的量产与销售,与国际一流锂电池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6、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制度,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考察。公司深耕镍电池正极材料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多年,以领先的行业技术、严苛的品质控制和高效的响应速度,获得世界知名动力电池制造商松下的品质认证,并在2017年实现批量供货,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向松下供应的产品数量不断提升,成为松下高镍三元前驱体的重要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领先的正极材料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目标,一方面积极拓宽公司的业务版图,在持续推进三元前驱体及锂回收的业务发展及产能项目建设基础上,拟新建项目切入磷酸铁锂市场,丰富公
司在正极材料前驱体的产品矩阵;另一方面公司着力修炼内功,通过落实降本增效、不断完善内控等方式提升公司管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三元前驱体及锂回收产能逐步释放,业务规模扩大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建三元前驱体及锂电池综合利用产能项目,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涉及的在建工程已基本完成转固,公司整体产能提升;芳源锂能“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千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芳源飞南年产5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为提升产能利用率,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基础上,积极导入国内外优质新客户,拓宽客户资源。2023年6月,公司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就技术研发及供应链方面展开合作,其中由公司每年向盟固利供应5,000-10,000吨三元前驱体以及5,000吨回收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为公司产能消化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发挥技术优势,切入磷酸铁锂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其中一期主要为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及4.6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二期主要为建设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此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553.29万元(含本数),用于建设上述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项目投建计划系基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蓬勃,动力电池行业持续受益且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在政策鼓励及动力电池退役潮来临下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等背景做出的决定。公司多年以来在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功能材料制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公司本次切入磷酸铁锂市场能够丰富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矩阵,完善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的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投资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5月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于2023年6月竞得项目建设用地及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健全内部控制,提升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公司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硫酸液碱的消耗量、减少废渣废水的排放量、精简人员、设备自动化改造等措施落实降本增效目标,贯彻节能降耗方针。为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细化各项业务管理流程,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导入新的ERP、OA、人力资源等管理系统积极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司规范化管理。公司积极推进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芳源新能源获得了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此外公司通过了客户松下的CSR(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的增长,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705.78万元,同比增长50.81%;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72万元,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陆续验收、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消耗、辅料费用和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增加;2、2022年9月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化增加;3、受金属价格波动影响,导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如未来金属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若未来出现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动力电池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的核心部件,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2018年以来,动力电池技术的更新迭代较快,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等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其电池包的能量密度,未来两种技术路线的竞争还会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公司生产的NCA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松下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并最终用于特斯拉汽车生产。目前特斯拉汽车动力电池存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两种路线,同时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则特斯拉对三元锂电池及松下对NCA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NCA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迭代产品,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镍三元前驱体是公司目前三元前驱体主要的业务方向,具有行业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由于动力电池对于三元前驱体的各项理化性能及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持续创新,无法紧跟行业要求在保障安全性、提高材料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镍化技术开发,或是新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因产品更新换代提出的更高的技术指标,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与人员流失风险
三元前驱体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生产制造工艺是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是保证公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强烈,并受员工个人职业规划、家庭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公司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由于公司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相关研发、工艺等积累成果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受到损害,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技术路线转换、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新供应商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对松下依赖度较高,且目前松下NCA电池主要供给特斯拉,若未来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引起松下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或由于特斯拉减少对松下的采购等因素影响导致松下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集中度高,主要与上游资源行业集中度高有关。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采购需求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情况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镍、钴、锂价格受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呈现波动性,进而向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传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受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若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转嫁成本压力,公司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部门协调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适应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5、产能消化相关风险
为满足下游旺盛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产品供给能力,公司积极推进三元前驱体等产品产能扩张,规划或实施芳源循环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芳源锂能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和6,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芳源飞南年产5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芳源锂业“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
项目”等产能项目。上述项目是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制定的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增长。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出现大幅波动,下游市场产业政策、技术路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期末资产总额的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持续扩大,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镍、钴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损失的风险。
2、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金属镍、钴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的影响不同步,主要辅助材料硫酸和液碱成本上升,以及与重大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变化所致。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组成,其中材料价格主要取决于镍、钴金属含量和金属镍、钴的市场价格;加工费各期相对稳定。公司销售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主要取决于采购时点的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原材料中金属镍或钴的含量及原材料品质等;如果未来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竞争企业纷纷投入三元前驱体的研发与生产,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发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无序、原材料价格的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由政策补贴所带来的蓬勃发展阶段,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持续增长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及节能环保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等产生影响。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4年开始,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退坡,在补贴支持下成长起来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降本压力。高镍化作为当前三元前驱体领域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均在高镍化方向进行了布局。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行业
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下游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国内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计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42,70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1%,其中三元前驱体产品出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0%。受募投项目陆续验收、转固、调试导致管理费用增加、可转债计提的利息费用化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7.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3.1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27,057,767.61 | 946,242,029.19 | 50.81 |
营业成本 | 1,292,356,584.09 | 840,381,921.47 | 53.78 |
销售费用 | 2,395,406.07 | 3,653,648.05 | -34.44 |
管理费用 | 60,210,205.13 | 41,376,960.78 | 45.52 |
财务费用 | 21,525,415.81 | 14,967,019.66 | 43.82 |
研发费用 | 51,134,651.13 | 48,959,064.63 | 4.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38,021.34 | 80,515,594.83 | -216.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960,288.89 | -171,484,417.23 | -7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92,882.55 | 204,916,386.11 | 16.3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动力电池产业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有所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规模扩大,营业成本相应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计提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陆续验收、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消耗、辅料费用和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2年9月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相应的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21,166,134.12 | 11.73 | 678,453,648.89 | 16.14 | -23.18 | |
应收账款 | 289,234,166.25 | 6.51 | 424,862,827.24 | 10.11 | -31.92 | 主要系收回应收账款所致 |
存货 | 1,524,847,804.07 | 34.31 | 1,342,521,619.73 | 31.93 | 13.58 | |
长期股权投资 | 6,706,269.63 | 0.15 | 8,036,932.88 | 0.19 | -16.56 | |
固定资产 | 1,238,173,634.05 | 27.86 | 610,933,409.28 | 14.53 | 102.67 | 主要系募投项目在建工程陆续转固所致,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72,844,105.29 | 1.64 | 505,336,921.68 | 12.02 | -85.59 | 主要系募投项目在建工程陆续转固,导致在建工程减少 |
使用权资产 | 51,574,245.83 | 1.16 | 52,744,831.23 | 1.25 | -2.22 | |
短期借款 | 456,576,430.73 | 10.27 | 425,482,886.05 | 10.12 | 7.31 | |
合同负债 | 646,017.70 | 0.01 | 1,053,364.60 | 0.03 | -38.67 | 主要系期初承诺的合同条款已达成,按新收入准则冲减相应的合同负债 |
长期借款 | 504,414,543.70 | 11.35 | 403,802,421.03 | 9.61 | 24.92 | |
租赁负债 | 50,536,546.59 | 1.14 | 49,083,762.90 | 1.17 | 2.96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7,550,182.10 | 系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482,244.02元、信用证保证金56,067,938.08元 |
无形资产 | 65,264,662.84 | 资产抵押担保长期借款 |
应收票据 | 62,142,595.00 | 资产质押融资短期借款 |
合 计 | 194,957,439.9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00,000,000.00 | 153,000,000.00 | 96.08%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储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 | 新设 | 3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设立和工商注册登记 | 不适用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合计 | / | / | 300,000,000.00 | / | / | / | / |
注:2023年5月19日,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截至2023 年6月30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9,300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及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年报废30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年产8万吨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项目,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设立了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取得了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下游客户拓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投资项目“年报废30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变更为“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同时根据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内容,对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投资金额由不超过20亿元变更为不超过30亿元(包含流动资金)。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070,060.00 | 142,842,064.52 | 144,608,374.52 | 303,750.00 | ||||
合计 | 2,070,060.00 | 142,842,064.52 | 144,608,374.52 | 303,750.00 |
注:上述其他资产类别为应收款项融资。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芳源金属 | 开发、生产、销售:镍、钴、铜金属材料、氢氧化镍、氢氧化钴;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制造。 | 2,000.00 | 100.00% | 2,784.98 | 464.42 | 944.64 | -231.45 |
芳源循环 | 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85,082.84 | 100.00% | 119,456.47 | 80,945.92 | 4.82 | -3,267.65 |
芳源新能源 | 生产、销售、研发:三元锂电材料;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 43,296.90 | 85.00% | 61,937.63 | 42,750.16 | 14,349.25 | 742.79 |
芳源锂能 | 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含铜废物(HW22)(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20,000.00 | 88.795% | 6,380.11 | 6,304.06 | 0.85 | -28.77 |
威立雅江门 |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工艺及装备的研发与销售;电池、废旧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塑料及含有锂、镍、钴、铜、锰等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处置、利用与销售;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含锂的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5,000.00 | 20.00% | 11,733.51 | 3,289.45 | 0.57 | -665.33 |
芳源飞南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 30,000.00 | 51.00% | 199.07 | 199.07 | 0 | 0.13 |
理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芳源锂业 |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储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 | 30,000.00 | 100.00% | 9,286.64 | 9,286.40 | 0 | -13.6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1/04 | www.sse.com.cn | 2023/01/0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3/10 | www.sse.com.cn | 2023/03/11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拟投资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及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05 | www.sse.com.cn | 2023/05/06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6/27 | www.sse.com.cn | 2023/06/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
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决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贺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尹荔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4日,贺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尹荔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
(1)在发行人任职时间稳定,基本上超过3年时间;
(2)拥有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3)任职期间主导或参与完成了发行人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
(4)在发行人研发、技术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发行人研发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罗爱平、吴芳、谢宋树、龙全安,刘京星、朱志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稳定。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2,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于2023年2月6日上市流通。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6元,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45次会议,并提请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变更股权激励持股方式,仍在职的激励对象应共同设立持股平台。对于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该等人员将其因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移至平方亿利,余下75%因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由个人持有。2019年6月21日,罗爱平、吴芳等共22名自然人签署了《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对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期限、合伙事务执行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2019年8月5日,平方亿利出具变更决定书,修改《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出资额及各合伙人出资额、合伙人退伙等条款进行修订。同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新的《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19年8月5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备案登记通知书》(江登记内备字[2019]第1900218281号),对平方亿利合伙协议进行备案。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597.4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江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控股子公司芳源新能源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类别属于土壤污染监管、环境风险监控。芳源新能源2023年上半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吨
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代码 | 2022年末剩余量 | 2023年1-6月产生量 | 委托外单位处置量 | 2023年6月末剩余量 |
含镍废物 | 261-087-46 | 41.712 | 3,670.588 | 3,712.300 | - |
废四氯化碳 | 900-401-06 | 0.5605 | 0.6815 | 1.150 | 0.092 |
废萃取剂 | 900-402-06 | - | 0.010 | 0.010 | - |
废机油 | 900-217-08 | - | 1.760 | 1.760 | - |
办公室危废 | 900-41-49 | 0.083 | 0.087 | 0.170 | - |
废包装袋 | 900-41-49 | - | - | - | - |
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 | 900-41-49 | 0.578 | 5.044 | 4.940 | 0.682 |
废滤布、滤纸、滤芯 | 900-41-49 | - | 6.447 | 5.810 | 0.637 |
废水在线监控废液 | 900-47-49 | - | 1.065 | 0.920 | 0.145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28.012 | 938.578 | 966.590 | - |
芳源新能源2023年上半年其他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如下: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2023年1-6月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化学需氧量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39.54mg/L | 12.3889981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25.592吨/年 |
氨氮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2.12mg/L | 0.66577126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5.065吨/年 |
二氧化硫 | 由一期和二期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2 | 有组织废气 | / | 0 | 无 |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 | 0.22吨/年 |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 | ||||||||
氮氧化物 | 由一期和二期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2 | 有组织废气 | / | 1.93吨 | 无 |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 | 8.88吨/年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由废气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5 | 废气 | / | 0.1249吨 | 无 |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 | 1,409千克 |
颗粒物 | 由废气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30 | 废气 | / | 0 | 无 |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 | / |
总氮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5.96mg/L | 1.87169655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总磷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0.35mg/L | 0.10991507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石油类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0.51mg/L | 0.16016195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总铅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0.02mg/L | 0.00628086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总铬 | 由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 | 1 | 废水 | 0.032mg/L | 0.01004938吨 | 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芳源新能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了污染物治理设施,目前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芳源新能源日常注重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排放。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涉及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文件1份。公司历年来获得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时间 | 名称 | 编号 |
2017年5月 | 《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银环建[2017]3号 |
2018年8月 | 《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项目(首期)噪声和固体废物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新环验[2018]23号 |
2019年12月 | 国家排污许可证 | 91440705MA4URWA0XB001V |
2020年5月 | 《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江新环审[2020]147号 |
2020年8月 | 《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江新环验[2020]23号 |
2021年1月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申请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的批复》 | 粤环审[2021]17号 |
2021年4月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二阶段)及技术改造项目(首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 - |
2022年1月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 - |
2022年1月 | 《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电镀级硫酸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江新环审[2022]8号 |
2022年6月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电镀级硫酸镍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 - |
2022年6月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粤环审[2022]146号 |
2023年1月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 | 91440705MAWDNAN9E001V |
2023年2月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 | 91440705MA4URWA0XB001V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子公司芳源新能源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与相应控制程序》,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事故风险进行分析,组建应急机构并落实职责,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设置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同时对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通过识别潜在的安全、环境事故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预防或减少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自行监测相关规范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订了《环保自行监测管理制度》以及环境监测方案。公司安环部负责公司自行监测点位的设置、方案制定、组织及监督检查,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查找原因并采取改正和预防措施。公司定期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应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排放检测。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对各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查、汇总,同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确保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芳源新能源 | 废气 | 氨气、硫酸雾、盐酸雾、烟尘等 | 喷淋塔、氨吸收塔、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等 | 充足 |
废水 | COD、总镍、总钴、氨氮、油类等 | 脱氨塔、反应池、沉淀池、生物制剂调节池 | 充足 | |
固废 | 不溶渣、废铁渣、含镍和钴的活性炭废 | 分类收集、贮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 | 充足 |
渣、污水处理污泥、包装废物等 | 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 | 减震、隔音罩、软接头等 | 充足 | |
芳源金属 | 废气 | 氨气、二氧化硫、烟尘等 | 喷淋塔、15米高排气筒等 | 充足 |
废水 | COD、总镍、氨氮、油类等 | 多级反应池、沉淀池 | 充足 | |
固废 | 废水污泥、废机油、包装废料等 | 分类收集、贮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充足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 | 减震、隔音罩、软接头等 | 充足 | |
芳源循环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氨、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 | 高精密度滤筒式+HDPE覆膜滤筒除尘器、稀硫酸喷淋、15米高排气筒等 | 充足 |
废水 | COD、总镍、总钴、氨氮、油类等 | 脱氨塔、反应池、沉淀池、生物制剂调节池 | 充足 | |
固废 | 不溶渣、废铁渣、含镍和钴的活性炭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包装废物等 | 分类收集、贮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充足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 | 减震、隔音罩、软接头等 | 充足 |
注:芳源新能源主要进行NCA/NCM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芳源金属主要进行球形氢氧化镍和NCA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芳源循环主要进行NCA/NCM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以及氢氧化锂的生产。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起,公司对天然气锅炉进行超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完成后其氮氧化物折算值排放浓度从原来的150mg/Nm?降到了50mg/Nm?,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新投用的天然气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均进行超低氮燃烧,氮氧化物控制在50mg/Nm?以下。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罗爱平、实际控制人罗爱平与吴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申报离职,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宋树、龙全安、袁宇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 | 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陈少安、朱勤英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36+3个月;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白云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果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单位持有5%以上公司股份期间,本单位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 2021年8月6日起12个月;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五矿元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照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4、在本单位持有5%以上公司股份期间,本单位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 2021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卫仪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1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平方亿利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36+3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在离职后 | 2021年8月6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2+3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之日起4年内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罗爱平的亲属张勇、邓立群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以下同),则本公司应按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1)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本公司部分股票,并应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单个会计年度内回购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3)若本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股份回购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本公司单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股份已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则本公司在该会计年度内不再实施回购。 4)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方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若涉及注销股份的,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在报纸上公告,并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若涉及注销股份的,本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次发行及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2021年8月6日起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本公司股价:①本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批准;②本公司虽实施股份回购措施,但股份回购措施实施完毕后(以本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本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未达到30%的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被触发时本公司股本的0.5%,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公司股本的2%。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其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90日内实施完毕。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承诺: 1)在控股股东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以本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本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未达到30%的条件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本公司股价。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每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50%。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其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90日内实施完毕。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挪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着力提升经营业绩,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性能的突破,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进一步巩固在优势领域的产品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奠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合理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大研发管理创新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制定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但为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若未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召开审议股份购回事项的董事会的程序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回购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于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或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等。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1、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赔偿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所得、公司股票分红、自公司领取的薪酬将优先用于履行上述承诺。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所得、公司股票分红、自公司领取的薪酬将优先用于履行上述承诺。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 1、本人/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来,本人/本单位将避免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会要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本单位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本人/本单位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本单位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贝特瑞、威立雅江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0,1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2023年度预计额度内,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情形。2023年上半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1/6/25 | 2021/6/25 | 2029/6/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2.8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顺利开展,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芳源循环进行担保。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9月29日 | 642,000,000.00 | 638,369,679.25 | 1,050,000,000.00 | 638,369,679.25 | 640,321,011.12 | 100.31 | 245,574,296.86 | 38.4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9月29日 | 否 | 1,050,000,000.00 | 638,369,679.25 | 640,321,011.12 | 100.31 | 2023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的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签署情况列表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签订时间 | 起息日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2022-10-17 | 2022-10-17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2022-10-20 | 2022-10-21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0-24 | 2022-10-24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1-25 | 2022-11-27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3-1-12 | 2023-1-12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3-2-10 | 2023-2-10 |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532,000 | 24.73 | 150,700 | 150,700 | 126,682,700 | 24.7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0,000 | 0.01 | 1,695,700 | 1,695,700 | 1,745,700 | 0.3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6,482,000 | 24.72 | -1,545,000 | -1,545,000 | 124,937,000 | 24.4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502,700 | 1.86 | 9,502,700 | 1.8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6,979,300 | 22.86 | -1,545,000 | -1,545,000 | 115,434,300 | 22.5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5,186,000 | 75.27 | -262,647 | -262,647 | 384,923,353 | 75.2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5,186,000 | 75.27 | -262,647 | -262,647 | 384,923,353 | 75.2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11,718,000 | 100.00 | -111,947 | -111,947 | 511,606,05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办理完成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2,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2,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11,718,000股变更为511,606,000股。
(2)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1,433,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33,000股。
(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报告期末,“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18.2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9,77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9,717股用于“芳源转债”转股,该部分股份不涉及新增股份。因“芳源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5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11,606,000股变更为511,606,053股。
(4)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695,700股,为战略配售股东保荐机构跟投配售机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归还出借股份所致。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 123,504,000 | 0 | 0 | 123,504,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08/06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08/07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2,978,000 | 1,545,000 | 0 | 1,433,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详见备注 |
合计 | 130,482,000 | 1,545,000 | 0 | 128,937,000 | / | / |
注:报告期内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1,545,000股,系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1,433,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6日解除限售所致。剩余股权激励限售股解除限售日期具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58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罗爱平 | 0 | 76,482,800 | 14.95 | 76,152,800 | 76,15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2,882,820 | 8.3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 | 25,514,408 | 4.99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0 | 25,140,000 | 4.9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吴芳 | 0 | 17,515,600 | 3.42 | 17,332,100 | 17,332,1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袁宇安 | 0 | 15,046,100 | 2.94 | 15,046,100 | 15,046,1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科沃土基金-工商银行-中科沃土沃泽新三板16号资产管理计划 | -31,030 | 11,173,859 | 2.1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502,700 | 1.86 | 9,502,700 | 9,502,700 | 无 | 0 | 其他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52,751 | 8,892,355 | 1.7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8,872 | 6,918,128 | 1.35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882,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82,820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514,4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14,408 | ||||||||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5,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40,000 | ||||||||
中科沃土基金-工商银行-中科沃土沃泽新三板16号资产管理计划 | 11,173,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73,85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92,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8,892,355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18,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8,12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6,85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0,4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45,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5,227 | ||||||||
宁波鼎锋明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0,000 | ||||||||
沈佰军 | 5,513,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3,96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罗爱平 | 76,152,8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2 | 吴芳 | 17,332,1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3 | 袁宇安 | 15,046,100 | 2024/08/0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02,700 | 2024/08/0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1,745,700 | 2023/08/07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谢宋树 | 1,554,7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7 | 龙全安 | 1,199,6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8 | 刘京星 | 963,8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9 | 张斌 | 926,7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10 | 林洁萍 | 397,500 | 2024/08/06;2023/11/2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宋树、龙全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为一致行动人。 |
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不包含转融通出借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罗爱平 | 董事长、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660,000 | 0 | 330,000 | 330,000 | 330,000 |
谢宋树 | 董事、常务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176,000 | 0 | 88,000 | 88,000 | 88,000 |
吴芳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367,000 | 0 | 183,500 | 183,500 | 183,500 |
龙全安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130,000 | 0 | 65,000 | 65,000 | 65,000 |
陈万超 | 董事 | 56,000 | 0 | 28,000 | 28,000 | 28,000 |
刘京星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130,000 | 0 | 65,000 | 65,000 | 65,000 |
张斌 | 副总裁 | 120,000 | 0 | 60,000 | 60,000 | 60,000 |
陈剑良 | 董事会秘书 | 70,000 | 0 | 35,000 | 35,000 | 35,000 |
吕海斌 | 财务总监 | 40,000 | 0 | 20,000 | 20,000 | 20,000 |
朱志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50,000 | 0 | 25,000 | 25,000 | 25,000 |
合计 | / | 1,799,000 | 0 | 899,500 | 899,500 | 899,500 |
注: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芳源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3,369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罗爱平 | 94,409,000 | 14.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756,000 | 8.22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41,000,000 | 6.3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800,000 | 6.20 |
UBS AG | 20,495,000 | 3.1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921,000 | 2.0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97,000 | 1.9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70,000 | 1.83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 9,886,000 | 1.54 |
工银瑞信添利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786,000 | 1.21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芳源转债 | 642,000,000 | 182,000 | 641,818,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芳源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8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9,770 |
累计转股数(股) | 9,770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91 |
尚未转股额(元) | 641,818,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7165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芳源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8.62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4,460.05万元,负债总额为292,45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0%。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2022年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377】号01),评
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芳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到期持有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时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21,166,134.12 | 678,453,648.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应收账款 | 七、5 | 289,234,166.25 | 424,862,827.2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03,750.00 | 2,070,06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138,430,951.20 | 98,430,270.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574,614.37 | 1,357,639.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524,847,804.07 | 1,342,521,619.7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5,428,767.35 | 165,889,421.46 |
流动资产合计 | 2,754,091,855.06 | 2,843,097,557.4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706,269.63 | 8,036,932.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38,173,634.05 | 610,933,409.28 |
在建工程 | 七、22 | 72,844,105.29 | 505,336,921.6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1,574,245.83 | 52,744,831.23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0,212,385.92 | 129,342,272.8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5,833,833.73 | 28,876,971.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7,409,687.06 | 8,352,368.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7,754,519.86 | 17,317,722.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0,508,681.37 | 1,360,941,430.63 | |
资产总计 | 4,444,600,536.43 | 4,204,038,988.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56,576,430.73 | 425,482,886.0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58,362,048.04 | 226,726,756.8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80,189,158.57 | 852,312,515.00 |
预收款项 | 七、37 | 3,853.22 | 1,470.36 |
合同负债 | 七、38 | 646,017.70 | 1,053,364.6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255,889.09 | 16,139,732.37 |
应交税费 | 七、40 | 7,992,269.75 | 13,635,816.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730,395.04 | 44,593,167.2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5,154,039.77 | 91,686,619.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982.30 | 575.29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8,994,084.21 | 1,671,632,903.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4,414,543.70 | 403,802,421.03 |
应付债券 | 七、46 | 471,873,995.22 | 454,110,225.5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0,536,546.59 | 49,083,762.9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0,491,365.00 | 69,841,675.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6,720,308.53 | 15,019,460.81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1,539,566.20 | 24,559,374.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5,576,325.24 | 1,016,416,920.09 | |
负债合计 | 2,924,570,409.45 | 2,688,049,823.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11,606,053.00 | 511,71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164,159,067.04 | 164,214,329.3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81,373,192.09 | 761,168,745.06 |
减:库存股 | 七、56 | 97,264,483.28 | 95,476,986.21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2,325,276.41 | 22,325,276.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6,644,914.32 | 140,822,104.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08,844,019.58 | 1,504,771,469.0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86,107.40 | 11,217,695.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20,030,126.98 | 1,515,989,164.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44,600,536.43 | 4,204,038,988.04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1,589,053.89 | 357,992,169.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6,155,861.01 | 125,981,706.8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18,226,809.98 | 451,679,022.35 |
应收款项融资 | 303,750.00 | 2,070,060.00 | |
预付款项 | 140,581,028.03 | 92,504,392.8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6,370,026.46 | 6,780,572.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23,470,533.49 | 1,251,817,084.6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090,802.21 | 117,366,459.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14,787,865.07 | 2,406,191,468.4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412,668,039.37 | 1,316,626,498.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535,078.41 | 23,539,439.67 | |
在建工程 | 644,531.74 | 465,716.6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01,391.92 | ||
无形资产 | 1,323,244.64 | 1,170,223.1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6,233.07 | 1,049,333.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7,838,519.15 | 1,342,851,211.88 | |
资产总计 | 4,052,626,384.22 | 3,749,042,680.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6,576,430.73 | 405,482,886.0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8,362,048.04 | 270,191,308.40 | |
应付账款 | 854,777,451.25 | 789,277,651.2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46,017.70 | 1,053,364.6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21,520.25 | 8,368,262.69 | |
应交税费 | 3,406,597.45 | 7,089,577.20 | |
其他应付款 | 24,634,245.18 | 44,584,113.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384,735.98 | 70,779,452.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982.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7,593,028.88 | 1,596,826,616.1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88,048,710.00 | 179,871,812.64 | |
应付债券 | 471,873,995.22 | 454,110,225.5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10,295.3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814,930.49 | 24,215,788.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1,147,931.03 | 658,197,826.84 | |
负债合计 | 2,528,740,959.91 | 2,255,024,442.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1,606,053.00 | 511,718,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64,159,067.04 | 164,214,329.3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1,463,817.28 | 761,259,370.28 | |
减:库存股 | 97,264,483.28 | 95,476,986.2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325,276.41 | 22,325,276.41 | |
未分配利润 | 141,595,693.86 | 129,978,247.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23,885,424.31 | 1,494,018,23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52,626,384.22 | 3,749,042,680.36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27,057,767.61 | 946,242,029.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27,057,767.61 | 946,242,029.1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29,747,209.02 | 951,450,886.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92,356,584.09 | 840,381,921.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24,946.79 | 2,112,272.26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95,406.07 | 3,653,648.05 |
管理费用 | 七、64 | 60,210,205.13 | 41,376,960.78 |
研发费用 | 七、65 | 51,134,651.13 | 48,959,064.63 |
财务费用 | 七、66 | 21,525,415.81 | 14,967,019.66 |
其中:利息费用 | 23,278,326.19 | 15,015,607.40 |
利息收入 | 4,333,805.29 | 2,870,070.5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96,281.49 | 389,282.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677,641.14 | -797,940.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30,663.25 | -291,158.7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24,642.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112,115.36 | 2,595,440.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6,742,326.24 | -1,384,075.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88.30 | -616,400.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800,423.64 | -5,147,194.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66,049.68 | 525,612.5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36,782.46 | 313,369.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171,156.42 | -4,934,951.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962,378.66 | -7,680,990.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08,777.76 | 2,746,039.1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08,777.76 | 2,746,039.1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77,190.16 | 2,817,527.3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587.60 | -71,488.2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08,777.76 | 2,746,039.1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177,190.16 | 2,817,527.3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587.60 | -71,488.2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448,228,564.02 | 965,163,919.7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32,584,420.58 | 859,483,695.01 |
税金及附加 | 1,097,196.88 | 1,359,920.67 | |
销售费用 | 2,388,318.50 | 3,652,440.01 | |
管理费用 | 24,139,772.52 | 33,274,557.94 | |
研发费用 | 46,004,189.54 | 38,808,190.15 | |
财务费用 | 10,527,265.47 | 11,230,283.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72,043.28 | 11,122,204.86 | |
利息收入 | 3,805,145.15 | 2,680,352.10 | |
加:其他收益 | 124,432.51 | 227,115.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677,641.14 | -538,690.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30,663.25 | -291,158.7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642.8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43,493.38 | 2,583,073.2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742,326.24 | -1,384,075.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8.30 | 12,870.1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35,947.34 | 18,130,481.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29.04 | 152,031.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8,206.52 | 243,940.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98,169.86 | 18,038,572.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9,276.44 | 1,311,039.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17,446.30 | 16,727,532.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17,446.30 | 16,727,532.8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617,446.30 | 16,727,532.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5,538,917.57 | 990,178,437.5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394,533.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166,888.69 | 46,140,043.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3,705,806.26 | 1,164,713,015.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5,959,814.94 | 911,220,817.3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867,670.19 | 53,361,586.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558,232.07 | 27,550,783.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758,110.40 | 92,064,233.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7,143,827.60 | 1,084,197,420.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38,021.34 | 80,515,594.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0,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6,590.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 | 113,441.6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 | 321,040,032.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3,961,088.89 | 232,424,449.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961,088.89 | 492,524,449.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960,288.89 | -171,484,417.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5,432,595.00 | 485,076,885.2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5,432,595.00 | 485,076,885.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768,106.72 | 218,874,438.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93,068.96 | 57,130,000.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978,536.77 | 4,156,060.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039,712.45 | 280,160,499.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92,882.55 | 204,916,386.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83.3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005,427.68 | 113,942,780.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2,621,379.70 | 229,360,781.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3,615,952.02 | 343,303,562.06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7,862,521.28 | 1,012,578,302.6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249,523.0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39,162.34 | 45,306,536.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4,201,683.62 | 1,169,134,361.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14,979,770.64 | 999,608,718.3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08,683.96 | 12,193,448.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767,087.90 | 25,584,891.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327,867.55 | 94,501,876.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2,383,410.05 | 1,131,888,935.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81,726.43 | 37,245,426.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0,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3,870.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 | 56,969.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 | 320,980,839.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1,588.40 | 256,057.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000,000.00 | 260,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121,588.40 | 260,356,057.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20,788.40 | 60,624,781.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5,432,595.00 | 260,515,536.4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5,432,595.00 | 260,515,536.4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400,000.00 | 178,874,438.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24,197.92 | 51,354,329.2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226,910.77 | 1,242,875.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251,108.69 | 231,471,642.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181,486.31 | 29,043,893.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83.3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878,971.48 | 126,909,318.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159,900.31 | 190,437,113.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038,871.79 | 317,346,431.51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164,214,329.35 | 761,168,745.06 | 95,476,986.21 | 22,325,276.41 | 140,822,104.48 | 1,504,771,469.09 | 11,217,695.00 | 1,515,989,164.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18,000.00 | 164,214,329.35 | 761,168,745.06 | 95,476,986.21 | 22,325,276.41 | 140,822,104.48 | 1,504,771,469.09 | 11,217,695.00 | 1,515,989,164.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1,947.00 | -55,262.31 | 20,204,447.03 | 1,787,497.07 | -14,177,190.16 | 4,072,550.49 | -31,587.60 | 4,040,96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77,190.16 | -14,177,190.16 | -31,587.60 | -14,208,777.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947.00 | -55,262.31 | 20,204,447.03 | 1,787,497.07 | 18,249,740.65 | 18,249,740.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87,497.07 | -1,787,497.07 | -1,787,497.0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3.00 | -55,262.31 | -9,838.65 | -65,047.96 | -65,047.9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2,000.00 | 20,214,285.68 | 20,102,285.68 | 20,102,285.6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1,606,053.00 | 164,159,067.04 | 781,373,192.09 | 97,264,483.28 | 22,325,276.41 | 126,644,914.32 | 1,508,844,019.58 | 11,186,107.40 | 1,520,030,126.9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662,553,077.07 | 45,712,300.00 | 21,441,172.04 | 177,857,050.31 | 1,327,856,999.42 | 10,409,234.16 | 1,338,266,233.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18,000.00 | 662,553,077.07 | 45,712,300.00 | 21,441,172.04 | 177,857,050.31 | 1,327,856,999.42 | 10,409,234.16 | 1,338,266,233.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852,273.54 | -238,240.00 | -38,119,912.66 | 11,970,600.88 | -71,488.21 | 11,899,112.6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17,527.34 | 2,817,527.34 | -71,488.21 | 2,746,039.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849,553.54 | -238,240.00 | 50,087,793.54 | 50,087,793.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8,240.00 | 238,240.00 | 238,2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849,553.54 | 49,849,553.54 | 49,849,553.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20.00 | -40,937,440.00 | -40,934,720.00 | -40,934,7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20.00 | -40,937,440.00 | -40,934,720.00 | -40,934,72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712,405,350.61 | 45,474,060.00 | 21,441,172.04 | 139,737,137.65 | 1,339,827,600.30 | 10,337,745.95 | 1,350,165,346.25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164,214,329.35 | 761,259,370.28 | 95,476,986.21 | 22,325,276.41 | 129,978,247.56 | 1,494,018,237.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18,000.00 | 164,214,329.35 | 761,259,370.28 | 95,476,986.21 | 22,325,276.41 | 129,978,247.56 | 1,494,018,237.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1,947.00 | -55,262.31 | 20,204,447.00 | 1,787,497.07 | 11,617,446.30 | 29,867,186.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17,446.30 | 11,617,446.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947.00 | -55,262.31 | 20,204,447.00 | 1,787,497.07 | 18,249,740.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87,497.07 | -1,787,497.0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3.00 | -55,262.31 | -9,838.65 | -65,047.9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2,000.00 | 20,214,285.65 | 20,102,285.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1,606,053.00 | 164,159,067.04 | 781,463,817.28 | 97,264,483.28 | 22,325,276.41 | 141,595,693.86 | 1,523,885,424.3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662,643,702.29 | 45,712,300.00 | 21,441,172.04 | 162,958,748.26 | 1,313,049,322.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1,718,000.00 | 662,643,702.29 | 45,712,300.00 | 21,441,172.04 | 162,958,748.26 | 1,313,049,322.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852,273.54 | -238,240.00 | -24,209,907.14 | 25,880,606.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27,532.86 | 16,727,532.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849,553.54 | -238,240.00 | 50,087,793.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8,240.00 | 238,2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849,553.54 | 49,849,553.54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20.00 | -40,937,440.00 | -40,934,7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20.00 | -40,937,440.00 | -40,934,72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1,718,000.00 | 712,495,975.83 | 45,474,060.00 | 21,441,172.04 | 138,748,841.12 | 1,338,929,928.99 |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环境公司),芳源环境公司系由罗爱平、张海鹰、田吉平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6月7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782000004039的营业执照。芳源环境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芳源环境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5739866136J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1,171.80万元,股份总数511,606,053股(每股面值1元)。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A股126,682,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4,923,35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融资的核算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 | 5.00% | 3.80%-6.33%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财务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7.00-50.00 |
财务软件、办公软件 | 3.00-10.0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
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销售模式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 国内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之“(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之“(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国科火字〔2021〕2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9日获得编号为GR2020440050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44003129,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414.02 | 7,469.13 |
银行存款 | 453,595,219.31 | 612,613,799.11 |
其他货币资金 | 67,557,500.79 | 65,832,380.65 |
合计 | 521,166,134.12 | 678,453,648.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如下: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482,244.02 | 27,019,130.84 |
信用证保证金 | 56,067,938.08 | 38,813,138.35 |
合 计 | 67,550,182.10 | 65,832,269.1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2,142,59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2,142,595.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2,854,489.7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2,854,489.7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105,667.70 | 100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100 | 129,512,070.76 | ||||
其中: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83,105,667.70 | 100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100 | 129,512,070.76 | ||||
合计 | 83,105,667.70 | / | / | 83,105,667.70 | 129,512,070.76 | / | / | 129,512,070.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83,105,667.70 | ||
合计 | 83,105,667.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4,447,775.70 |
1年以内小计 | 304,447,775.70 |
1至2年 | 9,754.8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04,457,530.5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4,457,530.53 | 100.00 | 15,223,364.28 | 5.00 | 289,234,166.25 | 447,256,364.28 | 100.00 | 22,393,537.04 | 5.01 | 424,862,827.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04,457,530.53 | 100.00 | 15,223,364.28 | 5.00 | 289,234,166.25 | 447,256,364.28 | 100.00 | 22,393,537.04 | 5.01 | 424,862,827.24 |
合计 | 304,457,530.53 | / | 15,223,364.28 | / | 289,234,166.25 | 447,256,364.28 | / | 22,393,537.04 | / | 424,862,827.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4,447,775.70 | 15,222,388.80 | 5.00 |
1-2年 | 9,754.83 | 975.48 | 10.00 |
合计 | 304,457,530.53 | 15,223,364.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93,537.04 | 8,861.07 | 7,179,033.83 | 15,223,364.28 | ||
合计 | 22,393,537.04 | 8,861.07 | 7,179,033.83 | 15,223,364.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A | 135,488,425.83 | 44.50 | 6,774,421.29 |
客户B | 128,574,984.00 | 42.23 | 6,428,749.20 |
客户C | 20,595,625.26 | 6.76 | 1,029,781.26 |
客户D | 14,113,910.36 | 4.64 | 705,695.52 |
客户E | 1,751,800.00 | 0.58 | 87,590.00 |
小 计 | 300,524,745.45 | 98.71 | 15,026,237.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3,750.00 | 2,070,060.00 |
合计 | 303,750.00 | 2,070,06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8,166,947.90 | 99.81 | 98,385,500.67 | 99.95 |
1至2年 | 264,003.30 | 0.19 | 44,769.62 | 0.0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38,430,951.20 | 100.00 | 98,430,270.2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A | 95,401,276.03 | 68.92 |
供应商B | 27,626,657.21 | 19.96 |
供应商C | 4,990,479.18 | 3.61 |
供应商D | 2,850,526.18 | 2.06 |
供应商E | 1,248,000.00 | 0.90 |
小 计 | 132,116,938.60 | 9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74,614.37 | 1,357,639.04 |
合计 | 1,574,614.37 | 1,357,63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5,225.51 |
1年以内小计 | 375,225.51 |
1至2年 | 454,677.00 |
2至3年 | 1,00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4,638.00 |
4至5年 | 425,000.00 |
5年以上 | 4,500.00 |
合计 | 2,504,040.5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278,555.00 | 2,074,315.00 |
押金备用金 | 184,757.00 | 124,500.00 |
应收暂付款 | 40,728.51 | 30,192.78 |
合计 | 2,504,040.51 | 2,229,007.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09.64 | 45,467.70 | 820,891.40 | 871,368.7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5,009.64 | 45,467.70 | 820,891.40 | 871,368.74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129.80 | 45,927.60 | 58,057.4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7,139.44 | 45,467.70 | 866,819.00 | 929,426.1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871,368.74 | 58,057.40 | 929,426.14 | |||
合计 | 871,368.74 | 58,057.40 | 929,426.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A | 燃气费保证金 | 500,000.00 | 2-3年 | 19.97 | 150,000.00 |
客户B | 租赁保证金 | 500,000.00 | 2-3年 | 19.97 | 150,000.00 |
客户C | 租赁保证金 | 454,677.00 | 1-2年 | 18.16 | 45,467.70 |
客户D | 租赁保证金 | 425,000.00 | 4-5年 | 16.97 | 425,000.00 |
客户E | 房租保证金 | 154,638.00 | 3-4年 | 6.18 | 77,319.00 |
合计 | / | 2,034,315.00 | / | 81.24 | 847,786.7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76,552,226.93 | 445,893.11 | 776,106,333.82 | 649,249,789.42 | 4,425,819.56 | 644,823,969.86 |
在产品 | 240,044,798.45 | 240,044,798.45 | 213,601,219.51 | 213,601,219.51 | ||
库存商品 | 535,484,981.95 | 34,582,445.40 | 500,902,536.55 | 469,666,162.32 | 4,004,385.82 | 465,661,776.50 |
周转材料 | 6,961,792.18 | 6,961,792.18 | 7,267,244.78 | 7,267,244.78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974,972.86 | 142,629.79 | 832,343.07 | 11,186,541.51 | 19,132.43 | 11,167,409.08 |
合计 | 1,560,018,772.37 | 35,170,968.30 | 1,524,847,804.07 | 1,350,970,957.54 | 8,449,337.81 | 1,342,521,619.7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425,819.56 | 3,979,926.45 | 445,893.11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004,385.82 | 30,578,059.58 | 34,582,445.4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9,132.43 | 144,193.11 | 20,695.75 | 142,629.79 | ||
合计 | 8,449,337.81 | 30,722,252.69 | 4,000,622.20 | 35,170,968.3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 | 186,283,535.28 | 164,277,365.58 |
待摊费用 | 8,051,337.75 | 1,239,629.28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1,048,830.39 | |
应收销项税 | 45,063.93 | 372,426.60 |
合计 | 195,428,767.35 | 165,889,421.4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
小计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
合计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38,173,634.05 | 610,933,409.2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38,173,634.05 | 610,933,409.2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982,809.23 | 644,374,262.33 | 3,698,561.40 | 3,625,964.99 | 17,907,405.52 | 796,589,003.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199,247.91 | 382,382,388.86 | 146,773.79 | 3,287,705.20 | 669,016,115.76 | |
(1)购置 | 1,510,138.76 | 146,773.79 | 377,065.96 | 2,033,978.5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3,199,247.91 | 380,872,250.10 | 2,910,639.24 | 666,982,137.2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11,550.83 | 1,218,621.36 | 55,667.64 | 5,485,839.83 | ||
(1)处置或报废 | 4,211,550.83 | 1,218,621.36 | 55,667.64 | 5,485,839.83 | ||
4.期末余额 | 405,970,506.31 | 1,025,538,029.83 | 3,845,335.19 | 3,625,964.99 | 21,139,443.08 | 1,460,119,279.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92,074.62 | 158,505,431.19 | 2,036,754.25 | 1,687,307.41 | 9,937,297.51 | 183,858,864.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67,397.70 | 33,275,365.53 | 245,557.53 | 287,123.76 | 1,130,980.12 | 40,006,424.64 |
(1)计提 | 5,067,397.70 | 33,275,365.53 | 245,557.53 | 287,123.76 | 1,130,980.12 | 40,006,424.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8,933.07 | 451,332.17 | 39,379.03 | 1,919,644.27 | ||
(1)处置或报废 | 1,428,933.07 | 451,332.17 | 39,379.03 | 1,919,644.27 | ||
4.期末余额 | 15,330,539.25 | 191,329,464.55 | 2,282,311.78 | 1,974,431.17 | 11,028,898.60 | 221,945,645.3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92,078.00 | 104,651.21 | 1,796,729.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2,078.00 | 104,651.21 | 1,796,729.21 | |||
(1)处置或报废 | 1,692,078.00 | 104,651.21 | 1,796,729.21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0,639,967.06 | 834,208,565.28 | 1,563,023.41 | 1,651,533.82 | 10,110,544.48 | 1,238,173,634.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598,656.61 | 485,764,179.93 | 1,661,807.15 | 1,938,657.58 | 7,970,108.01 | 610,933,409.2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办公楼 | 16,046,510.61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合成车间 | 57,335,033.11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金属溶解车间 | 2,612,196.53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原料车间 | 32,750,915.07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纯水站厂房 | 6,014,307.04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产品仓库 | 16,571,435.14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废水处理站厂房 | 3,991,670.13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循环水站厂房 | 4,795,734.77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动力中心厂房 | 2,818,942.99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调节综合池厂房 | 2,459,592.22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综合水池厂房 | 5,608,993.84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脱氨系统厂房 | 715,575.69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结晶车间厂房 | 9,016,783.83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试剂库厂房 | 5,224,985.29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浸出车间主体厂房 | 77,081,992.55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萃取车间主体厂房 | 89,983,729.32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分析检测楼 | 17,715,614.47 | 资产转固时间较短,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小 计 | 350,744,012.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745,145.86 | 479,439,271.07 |
工程物资 | 21,098,959.43 | 25,897,650.61 |
合计 | 72,844,105.29 | 505,336,921.68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 3,970,927.61 | 3,970,927.61 | 351,993.62 | 351,993.62 |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9,569,746.86 | 9,569,746.86 | 470,830,428.12 | 470,830,428.12 | ||
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 212,264.15 | 212,264.15 | ||||
硫酸镍结晶项目 | 5,589,830.35 | 5,589,830.35 | ||||
车间安装工程 | 29,449,264.07 | 29,449,264.07 | 8,138,914.50 | 8,138,914.50 | ||
厂区零散工程 | 2,953,112.82 | 2,953,112.82 | 117,934.83 | 117,934.83 | ||
合计 | 51,745,145.86 | 51,745,145.86 | 479,439,271.07 | 479,439,271.0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和6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 597,767,500.00 | 351,993.62 | 3,618,933.99 | 3,970,927.61 | 0.66 | 0.66% | 自有资金 |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00.00 | 470,830,428.12 | 215,498,643.81 | 665,803,926.11 | 10,955,398.96 | 9,569,746.86 | 99.09 | 99.09% | 39,652,034.70 | 14,853,684.96 | 3.74%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 3,000,000,000.00 | 212,264.15 | 212,264.15 | 0.01 | 0.01% |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 ||||||
硫酸镍结晶项目 | 200,000,000.00 | 5,589,830.35 | 5,589,830.35 | 2.79 | 2.79% | 自有资金 | ||||||
车间安装工程 | 30,328,300.00 | 8,138,914.50 | 22,431,215.58 | 1,120,866.01 | 29,449,264.07 | 3.03 | 3.03% | 自有资金 | ||||
厂区零散工程 | 3,010,500.00 | 117,934.83 | 2,892,523.12 | 57,345.13 | 2,953,112.82 | 1.90 | 1.9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881,106,300.00 | 479,439,271.07 | 250,243,411.00 | 666,982,137.25 | 10,955,398.96 | 51,745,145.86 | / | / | 39,652,034.70 | 14,853,684.9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21,098,959.43 | 21,098,959.43 | 25,897,650.61 | 25,897,650.61 | ||
合计 | 21,098,959.43 | 21,098,959.43 | 25,897,650.61 | 25,897,650.6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62,138,211.22 | 62,138,211.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7,097.86 | 1,547,097.86 |
租入 | 1,547,097.86 | 1,547,097.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3,685,309.08 | 63,685,309.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393,379.99 | 9,393,379.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7,683.26 | 2,717,683.26 |
(1)计提 | 2,717,683.26 | 2,717,683.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111,063.25 | 12,111,063.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51,574,245.83 | 51,574,245.83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574,245.83 | 51,574,245.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744,831.23 | 52,744,831.2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财务软件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5,798,889.00 | 446,627.67 | 605,182.83 | 136,850,699.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225,994.00 | 229,729.51 | 92,455,723.51 | |
(1)购置 | 92,225,994.00 | 229,729.51 | 92,455,723.5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8,024,883.00 | 446,627.67 | 834,912.34 | 229,306,423.0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48,884.47 | 237,236.58 | 22,305.64 | 7,508,426.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2,105.85 | 16,841.40 | 56,663.15 | 1,585,610.40 |
(1)计提 | 1,512,105.85 | 16,841.40 | 56,663.15 | 1,585,610.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60,990.32 | 254,077.98 | 78,968.79 | 9,094,037.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9,263,892.68 | 192,549.69 | 755,943.55 | 220,212,385.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8,550,004.53 | 209,391.09 | 582,877.19 | 129,342,272.8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萃取剂 | 28,876,971.71 | 40,819,973.51 | 3,280,299.37 | 582,812.12 | 65,833,833.73 |
合计 | 28,876,971.71 | 40,819,973.51 | 3,280,299.37 | 582,812.12 | 65,833,833.7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1,310,258.72 | 7,704,482.70 | 33,510,972.80 | 5,033,410.2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59,047,825.18 | 14,761,956.30 | 14,925,615.68 | 3,731,403.92 |
预计负债 | 6,721,268.81 | 1,680,317.19 | 15,019,462.96 | 3,754,865.74 |
明股实债利息 | 5,522,365.00 | 828,354.75 | 4,872,675.00 | 730,901.25 |
合计 | 122,601,717.71 | 24,975,110.94 | 68,328,726.44 | 13,250,581.1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可转债利息调整 | 190,702,362.57 | 28,605,354.37 | 195,593,342.13 | 29,339,001.32 |
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 | 3,330,904.74 | 499,635.71 | 790,574.33 | 118,586.15 |
合计 | 194,033,267.31 | 29,104,990.08 | 196,383,916.46 | 29,457,587.4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65,423.88 | 17,409,687.06 | 4,898,212.70 | 8,352,368.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65,423.88 | 21,539,566.20 | 4,898,212.70 | 24,559,374.7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7,754,519.86 | 17,754,519.86 | 17,317,722.58 | 17,317,722.58 | ||
合计 | 17,754,519.86 | 17,754,519.86 | 17,317,722.58 | 17,317,722.5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9,149,314.00 | 221,045,013.8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67,427,116.73 | 204,437,872.25 |
合计 | 456,576,430.73 | 425,482,886.0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8,362,048.04 | 226,726,756.80 |
合计 | 258,362,048.04 | 226,726,756.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货物款 | 751,996,036.50 | 748,257,000.17 |
工程款 | 24,170,718.61 | 16,529,370.93 |
设备款 | 101,153,392.95 | 81,193,782.43 |
预提费用 | 2,869,010.51 | 6,332,361.47 |
合计 | 880,189,158.57 | 852,312,515.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3,853.22 | 1,470.36 |
合计 | 3,853.22 | 1,470.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46,017.70 | |
现金折扣 | 1,053,364.60 | |
合计 | 646,017.70 | 1,053,364.6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139,732.37 | 57,505,264.02 | 65,389,107.30 | 8,255,889.0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109,287.56 | 5,109,287.5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139,732.37 | 62,614,551.58 | 70,498,394.86 | 8,255,889.0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104,001.36 | 50,001,123.39 | 57,892,809.87 | 8,212,314.88 |
二、职工福利费 | 815.01 | 3,878,587.03 | 3,878,587.03 | 815.01 |
三、社会保险费 | 2,520,236.00 | 2,520,236.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223,010.73 | 2,223,010.73 | ||
工伤保险费 | 296,040.27 | 296,040.27 | ||
生育保险费 | 1,185.00 | 1,185.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846,580.00 | 846,408.00 | 17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916.00 | 258,737.60 | 251,066.40 | 42,587.2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139,732.37 | 57,505,264.02 | 65,389,107.30 | 8,255,889.0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86,457.47 | 4,886,457.47 | ||
2、失业保险费 | 222,830.09 | 222,830.0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109,287.56 | 5,109,287.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23,014.85 | 6,885,561.58 |
企业所得税 | 2,649,541.61 | 5,509,327.17 |
个人所得税 | 142,792.33 | 278,767.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507.51 | 73,688.16 |
环境保护税 | 102,019.79 | 73,285.57 |
教育费附加 | 43,746.74 | 39,609.70 |
地方教育附加 | 29,639.64 | 26,881.64 |
印花税 | 487,572.23 | 748,695.23 |
土地使用税 | 121,594.89 | |
房产税 | 18,840.16 | |
合计 | 7,992,269.75 | 13,635,816.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730,395.04 | 44,593,167.27 |
合计 | 21,730,395.04 | 44,593,167.2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0,665,110.00 | 43,761,100.00 |
应付暂收款 | 412,153.75 | 99,071.70 |
押金保证金 | 22,300.00 | 32,300.00 |
其他 | 630,831.29 | 700,695.57 |
合计 | 21,730,395.04 | 44,593,167.2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8,436,213.44 | 84,479,136.6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46,566.06 | 6,328,031.02 |
1年内到期的可转债应付利息 | 2,471,260.27 | 879,452.05 |
合计 | 165,154,039.77 | 91,686,619.6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83,982.30 | 575.29 |
合计 | 83,982.30 | 575.2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287,400,000.00 | 179,6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16,131,129.33 | 223,656,313.89 |
应付利息 | 883,414.37 | 546,107.14 |
合计 | 504,414,543.70 | 403,802,421.0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芳源转债 | 471,873,995.22 | 454,110,225.58 |
合计 | 471,873,995.22 | 454,110,225.5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转股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芳源转债 | 100.00 | 2022年9月23日 | 6年 | 6.42亿元 | 454,110,225.58 | 1,591,808.22 | 17,945,769.64 | 182,000.00 | 1,591,808.22 | 471,873,995.22 | ||
合计 | / | / | / | 6.42亿元 | 454,110,225.58 | 1,591,808.22 | 17,945,769.64 | 182,000.00 | 1,591,808.22 | 471,873,995.22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本期共有182,000元芳源转债转换成9,770股公司股票,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共有182,000元芳源转债转换成9,770股公司股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8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6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2.6%、第五年3.4%、第六年3.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2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总额64,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784,000.00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5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41,216,000.00元。发行费(含税)3,848,14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3,630,320.75元。参照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分摊,分摊后的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44,535,705.77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193,833,973.48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9,075,096.02元。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0,803,307.65 | 72,605,065.13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6,020,195.00 | -17,193,271.22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46,566.06 | -6,328,031.01 |
合计 | 50,536,546.59 | 49,083,762.9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0,491,365.00 | 69,841,675.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70,491,365.00 | 69,841,675.00 |
其他说明:
2019年公司、芳源新能源和罗爱平与江门市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盛投资)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1) 融盛投资以6,496.90万元增资入股芳源新能源,自融盛投资成为芳源新能源股东之日起届满5年时,融盛投资有权退出芳源新能源,公司无条件以现金方式回购融盛投资持有的芳源新能源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融盛投资实际出资额及按实际出资额2%的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增值部分的总和(如在持股期间融盛投资获得芳源新能源分红的,在计算回购价款时应扣除相应的分红款);(2) 在前述5年期满前达成其他回购条件时,融盛投资有权退出芳源新能源,公司无条件回购融盛投资持有的芳源新能源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融盛投资实际出资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本息(如在持股期间融盛投资获得芳源新能源分红的,在计算回购价款时应扣除相应的分红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融盛投资出资金额占芳源新能源实收资本的15.01%,融盛投资的出资款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金融负债列报,并按年化收益率2%计提利息支出。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盛投资款 | 70,491,365.00 | 69,841,675.00 |
合计 | 70,491,365.00 | 69,841,675.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土地修复费 | 14,010,060.81 | 6,720,308.53 | 子公司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和厂区土地修复 |
房屋拆迁补偿费 | 1,009,400.00 | 土地修复所在地房屋拆迁 | |
合计 | 15,019,460.81 | 6,720,308.5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11,718,000 | -111,947 | -111,947 | 511,606,053 |
其他说明: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共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2,000股予以回购注销,股本减少112,000股。
2)截至2023年6月30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18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9,770股,其中通过新增股份转股数量为53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股本增加53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时间 | 转换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2年9月23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2.6%、第五年3.4%、第 | 100.00 | 6,418,180.00 | 641,818,000.00 | 2028年9月22日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 | 转股1,820张 |
六年3.5% | |||||||||
合 计 | 100.00 | 6,418,180.00 | 641,818,000.00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将持有的1,8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少可转债形成的其他权益工具55,262.31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8,924,277.07 | 1,617,038.65 | 577,307,238.42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2,244,467.99 | 21,821,485.68 | 204,065,953.67 | |
合计 | 761,168,745.06 | 21,821,485.68 | 1,617,038.65 | 781,373,192.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系回购库存股及可转债转股所致。其中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000股,减少资本公积1,607,200.00元;公司可转债“芳源转债”转股9,770股,减少资本公积9,838.65元。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均系股权激励所致,其中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确认的当期费用4,570,000.00元;根据2022年实施的对高管及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确认当期费用17,251,485.6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负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 | 95,476,986.21 | 25,699,526.62 | 23,912,029.55 | 97,264,483.28 |
合计 | 95,476,986.21 | 25,699,526.62 | 23,912,029.55 | 97,264,483.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6,420,000.00 | 164,214,329.35 | 1,820.00 | 55,262.31 | 6,418,180.00 | 164,159,067.04 | ||
合计 | 6,420,000.00 | 164,214,329.35 | 1,820.00 | 55,262.31 | 6,418,180.00 | 164,159,067.04 |
1)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000股,相应减少库存股1,719,200.00元,回购总额与股本的差额1,607,200.00元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本期解锁50%,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21,996,550.00元从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转出,同时减少库存股21,996,550.00元。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1,71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511,606,053股的比例为0.34%,增加库存股25,699,526.62元。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芳源转债”因转股减少1,820张,面值182,000.00元。其中使用库存股转股转股数量为9,717股,减少库存股196,279.55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15,127.96 | 215,127.96 | ||
合计 | 215,127.96 | 215,127.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325,276.41 | 22,325,276.4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2,325,276.41 | 22,325,276.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0,822,104.48 | 177,857,050.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0,822,104.48 | 177,857,050.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177,190.16 | 4,786,598.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84,104.3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937,44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6,644,914.32 | 140,822,104.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59,016,970.63 | 1,124,762,990.93 | 906,362,447.03 | 813,669,390.44 |
其他业务 | 168,040,796.98 | 167,593,593.16 | 39,879,582.16 | 26,712,531.03 |
合计 | 1,427,057,767.61 | 1,292,356,584.09 | 946,242,029.19 | 840,381,921.47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426,961,926.36 | 1,292,318,188.81 | 946,145,952.37 | 840,335,674.4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数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NCA三元前驱体 | 923,757,956.93 | 923,757,956.93 |
NCM三元前驱体 | 265,329,886.76 | 265,329,886.76 |
硫酸钴 | ||
球形氢氧化亚镍 | 15,163,805.30 | 15,163,805.30 |
其他 | 222,710,277.37 | 222,710,277.3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426,942,194.16 | 1,426,942,194.16 |
境外 | 19,732.20 | 19,732.2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26,961,926.36 | 1,426,961,926.36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426,961,926.36 | 1,426,961,926.3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6,881.83 | 298,995.51 |
教育费附加 | 128,313.28 | 178,875.9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8,840.16 | 18,840.16 |
土地使用税 | 160,067.39 | 162,340.77 |
车船使用税 | 1,074.64 | 1,026.87 |
印花税 | 1,163,308.83 | 1,086,506.55 |
残疾人保障金 | 253,595.50 | 212,377.70 |
地方教育附加 | 85,542.19 | 119,250.63 |
环境保护税 | 97,322.97 | 34,058.11 |
合计 | 2,124,946.79 | 2,112,272.2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1,384,798.14 | 3,000,750.36 |
职工薪酬 | 622,510.77 | 511,256.73 |
差旅费 | 79,406.99 | 20,544.98 |
业务招待费 | 24,408.20 | 17,372.48 |
办公费 | 11,054.97 | 7,546.57 |
折旧费 | 1,122.96 | 2,127.67 |
其他 | 272,104.04 | 94,049.26 |
合计 | 2,395,406.07 | 3,653,648.0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217,287.79 | 10,818,864.02 |
折旧费与摊销 | 14,783,194.22 | 1,274,953.63 |
股份支付 | 9,595,727.06 | 22,306,899.84 |
低值易耗品 | 3,572,532.26 | 242,868.59 |
电费 | 2,888,472.19 | 717,086.25 |
燃气费 | 1,652,429.57 | |
业务招待费 | 1,492,684.09 | 1,779,294.74 |
办公费 | 1,239,360.46 | 1,597,758.70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873,371.69 | 1,607,205.71 |
租赁费 | 178,646.17 | 0.00 |
差旅费 | 58,987.03 | 16,000.10 |
其他 | 3,657,512.60 | 1,016,029.20 |
合计 | 60,210,205.13 | 41,376,960.7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24,934,703.88 | 10,635,028.44 |
职工薪酬 | 10,816,689.74 | 10,670,196.61 |
股份支付 | 9,746,247.28 | 22,094,927.15 |
水电租赁费 | 3,839,890.39 | 3,054,695.42 |
折旧费 | 1,348,954.16 | 1,631,461.88 |
其他 | 448,165.68 | 872,755.13 |
合计 | 51,134,651.13 | 48,959,064.6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3,278,326.19 | 15,015,607.40 |
减:利息收入 | 4,333,805.29 | 2,870,070.52 |
银行手续费 | 1,335,931.93 | 1,847,180.64 |
汇兑损益 | -945,200.49 | 4,783.38 |
其他 | 2,190,163.47 | 969,518.76 |
合计 | 21,525,415.81 | 14,967,019.6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500.00 | 357,029.9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9,381.49 | 32,252.65 |
招用重点群体员工享受抵减增值税优惠 | 75,400.00 | |
合计 | 196,281.49 | 389,282.6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0,663.25 | -291,158.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23,870.5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46,977.89 | -1,330,652.36 |
合计 | -1,677,641.14 | -797,940.5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642.88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4,642.8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24,642.8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170,172.76 | 2,622,041.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8,057.40 | -26,601.1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112,115.36 | 2,595,440.1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6,742,326.24 | -1,384,075.6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6,742,326.24 | -1,384,075.6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88.30 | 15,727.70 |
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收益 | -632,128.37 | |
合计 | 588.30 | -616,400.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0,016.8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0,016.81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20.00 | 420.00 | |
废品收入 | 352,270.60 | 347,204.42 | 352,270.60 |
罚款收入 | 13,350.00 | 1,300.00 | 13,350.00 |
其他 | 9.08 | 147,091.34 | 9.08 |
合计 | 366,049.68 | 525,612.57 | 366,049.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2,282.46 | 75,730.37 | 102,282.4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2,282.46 | 75,730.37 | 102,282.4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33,900.00 | 201,000.00 | 633,900.00 |
其他 | 600.00 | 36,639.31 | 600.00 |
合计 | 736,782.46 | 313,369.68 | 736,782.4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14,748.51 | 6,340,424.4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077,127.17 | -14,021,415.28 |
合计 | -9,962,378.66 | -7,680,990.8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171,156.4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06,724.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37,203.0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59,338.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93,172.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的影响 | -6,133,336.3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的影响 | 381,049.56 |
所得税费用 | -9,962,378.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32,378,926.84 | 41,876,775.38 |
往来款 | 25,000.00 | 508,319.73 |
利息收入 | 5,112,536.75 | 2,870,070.52 |
政府补助及个税返还等 | 196,281.49 | 389,282.60 |
废品收入及其他 | 454,143.61 | 495,595.76 |
合计 | 38,166,888.69 | 46,140,043.9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69,286,003.09 | 79,062,396.65 |
期间费用 | 13,366,729.31 | 12,560,648.93 |
往来款 | 203,548.24 | |
土地修复 | 8,755,900.00 | |
捐赠支出 | 631,900.00 | |
汇兑损益及其他 | 717,578.00 | 237,639.31 |
合计 | 92,758,110.40 | 92,064,233.1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款 | 26,614,815.77 | 613,520.00 |
偿还租赁负债款项 | 3,863,721.00 | 2,910,465.39 |
支付发行费用 | 632,075.46 | |
其他 | 500,000.00 | |
合计 | 30,978,536.77 | 4,156,060.8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208,777.76 | 2,746,039.1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630,210.88 | -1,211,364.58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006,424.64 | 26,537,248.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717,683.26 | 1,958,405.40 |
无形资产摊销 | 1,585,610.40 | 1,375,237.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80,299.37 | 2,373,022.2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8.30 | 616,400.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9,988.14 | 45,713.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642.8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278,326.19 | 15,020,390.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30,663.25 | 797,940.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57,318.60 | -14,021,415.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19,808.5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047,814.83 | -463,461,087.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835,615.06 | 49,035,860.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340,043.87 | 408,729,006.27 |
其他 | 21,821,485.68 | 49,849,553.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38,021.34 | 80,515,594.8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3,615,952.02 | 343,303,562.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12,621,379.70 | 229,360,781.7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005,427.68 | 113,942,780.3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3,615,952.02 | 612,621,379.70 |
其中:库存现金 | 13,414.02 | 7,469.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3,595,219.31 | 612,613,799.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318.69 | 111.4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3,615,952.02 | 612,621,379.7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7,550,182.10 | 系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482,244.02元、信用证保证金56,067,938.08元 |
应收票据 | 62,142,595.00 | 资产质押融资短期借款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65,264,662.84 | 资产抵押担保长期借款 |
合计 | 194,957,439.94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25,387.99 | 7.2258 | 906,028.54 |
其中:美元 | 125,387.99 | 7.2258 | 906,028.54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2022年市级第一批总部经济扶持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江门市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两新党建工作经费 | 420.00 | 营业外收入 | 420.00 |
小 计 | 31,920.00 | 31,92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年5月19日 | 30,000万元 | 100.00% |
公司成立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为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及4.6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二期主要为建设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91440705MACJXWT32Y的营业执照。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制造业 | 85.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制造业 | 88.795 | 新设成立 | |
广西芳源飞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 制造业 | 51.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芳源新能源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融盛投资持有芳源新能源注册资本的15.00%,截至2023年6月30日,融盛投资出资额占芳源新能源实收资本的15.00%,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8、长期应付款”。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205% | -32,239.59 | 10,210,685.1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645,955.66 | 62,155,110.64 | 63,801,066.30 | 760,491.80 | 0 | 760,491.80 | 2,400,454.28 | 59,048,850.96 | 61,449,305.24 | 163,042.95 | 0 | 163,042.9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531.22 | -287,725.06 | -287,725.06 | -211,480.64 | 0 | -638,002.80 | -638,002.80 | -117,653.34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江门 | 江门 | 制造业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658,566.40 | 25,888,221.30 |
非流动资产 | 105,676,554.92 | 103,415,248.45 |
资产合计 | 117,335,121.32 | 129,303,469.75 |
流动负债 | 26,250,515.99 | 33,224,684.99 |
非流动负债 | 58,190,140.06 | 56,531,003.24 |
负债合计 | 84,440,656.05 | 89,755,688.2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894,465.27 | 39,547,781.5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578,893.05 | 7,909,556.3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27,376.58 | 127,376.5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706,269.63 | 8,036,932.8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723.29 | 2,507.69 |
净利润 | -6,653,316.25 | -1,455,793.5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653,316.25 | -1,455,793.5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以上联营企业数据未经审定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应收票据”、“5、应收账款”、“6、应收款项融资”、“8、其他应收款”、“31、其他非流动资产”。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98.71%(2022年12月31日99.7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银行借款为固定利率计息,无重大利率风险。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注释”之“82、外币货币性项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应收款项融资 | 303,750.00 | 303,750.00 | ||
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3,750.00 | 303,75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1)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供应商,与持有公司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3%的财产份额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比照关联方;
(2)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罗爱平朋友王向军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321,172,672.47 | 83,152,739.99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降级前驱体材料 | 8,000,000 | 否 | 2,719,638.73 |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油漆、面漆 | 177,127.42 | 选择一项。 | 266,881.9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元前驱体 | 523,135,459.43 | 203,101,845.80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硫酸钠 | 1,061.9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6.78 | 218.5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5,488,425.83 | 6,774,421.29 | 237,307,947.79 | 11,865,397.39 |
应收票据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50,907.98 | 30,621,763.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2,426.60 | |||
预付款项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95,401,276.03 | 88,244,462.0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8,147.50 | 254,072.74 |
应付票据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08,087,156.10 | 73,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1.93元/股,1.5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5、使用权资产”。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 租赁”。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252,334.52 | 1,206,483.7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863,721.00 | 2,910,465.39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二)流动性风险”。
5. 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赁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海基仓库 | 1 | 2018.7.1-2033.6.30 | 是 |
厂房1-5# | 1 | 2016.7.1-2036.6.30 | 是 |
奇乐公寓 | 1 | 2022.1.1-2023.12.31 | 是 |
奇乐公寓 | 1 | 2023.03.01-2025.02.28 | 是 |
双碳实验室 | 1 | 2023.03.01-2026.02.28 | 是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3,430,841.91 |
1年以内小计 | 333,430,841.91 |
1至2年 | 9,754.8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3,440,596.7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440,596.74 | 100.00 | 15,213,786.76 | 4.56 | 318,226,809.98 | 474,071,842.94 | 100.00 | 22,392,820.59 | 4.72 | 451,679,022.3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04,265,980.28 | 91.25 | 15,213,786.76 | 5.00 | 289,052,193.52 | 447,242,034.27 | 94.34 | 22,392,820.59 | 5.01 | 424,849,213.68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29,174,616.46 | 8.75 | 29,174,616.46 | 26,829,808.67 | 5.66 | 26,829,808.67 | ||||
合计 | 333,440,596.74 | / | 15,213,786.76 | / | 318,226,809.98 | 474,071,842.94 | / | 22,392,820.59 | / | 451,679,022.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4,256,225.45 | 15,212,811.28 | 5.00 |
1-2年 | 9,754.83 | 975.48 | 10.00 |
合计 | 304,265,980.28 | 15,213,786.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92,820.59 | 7,179,033.83 | 15,213,786.76 | |||
合计 | 22,392,820.59 | 7,179,033.83 | 15,213,786.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A | 135,488,425.83 | 40.63 | 6,774,421.29 |
客户B | 128,574,984.00 | 38.56 | 6,428,749.20 |
客户C | 25,440,178.66 | 7.63 | |
客户D | 20,595,625.26 | 6.18 | 1,029,781.26 |
客户E | 14,113,910.36 | 4.23 | 705,695.52 |
小 计 | 324,213,124.11 | 97.23 | 14,938,647.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370,026.46 | 6,780,572.67 |
合计 | 36,370,026.46 | 6,780,572.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6,297,570.31 |
1年以内小计 | 36,297,570.3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638.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500.00 |
合计 | 36,456,708.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54,638.00 | 154,638.00 |
押金备用金 | 101,757.00 | 9,500.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6,200,313.31 | 6,667,576.07 |
合计 | 36,456,708.31 | 6,831,714.0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50.00 | 50,891.40 | 51,141.4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50.00 | 50,891.40 | 51,141.4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12.85 | 30,927.60 | 35,540.4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862.85 | 81,819.00 | 86,681.8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141.40 | 35,540.45 | 86,681.85 | |||
合计 | 51,141.40 | 35,540.45 | 86,681.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A | 往来款 | 36,200,298.31 | 1年以内 | 99.30 | |
客户B | 房租保证金 | 154,638.00 | 3-4年 | 0.42 | 154,638.00 |
客户C | 租赁押金 | 67,257.00 | 1年以内 | 0.18 | 6,725.70 |
客户D | 备用金 | 25,000.00 | 1年以内 | 0.07 | 2,500.00 |
客户E | 备用金 | 5,000.00 | 1年以内 | 0.01 | 500.00 |
合计 | / | 36,452,193.31 | / | 99.99 | 164,363.7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07,461,769.74 | 1,500,000.00 | 1,405,961,769.74 | 1,310,089,566.02 | 1,500,000.00 | 1,308,589,566.0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706,269.63 | 6,706,269.63 | 8,036,932.88 | 8,036,932.88 | ||
合计 | 1,414,168,039.37 | 1,500,000.00 | 1,412,668,039.37 | 1,318,126,498.90 | 1,500,000.00 | 1,316,626,498.9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069,740.92 | 174,044.88 | 21,243,785.80 | 1,500,000.00 |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80,340,173.60 | 1,351,879.94 | 381,692,053.54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854,599,264.96 | 804,241.63 | 855,403,506.59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53,060,386.54 | 2,042,037.27 | 55,102,423.81 | |||
广西芳源飞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93,000,000.00 | 93,000,000.00 | ||||
合计 | 1,310,089,566.02 | 97,372,203.72 | 1,407,461,769.74 | 1,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
小计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
合计 | 8,036,932.88 | -1,330,663.25 | 6,706,269.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58,620,227.28 | 1,143,365,841.69 | 897,260,423.21 | 813,070,033.02 |
其他业务 | 189,608,336.74 | 189,218,578.89 | 67,903,496.52 | 46,413,661.99 |
合计 | 1,448,228,564.02 | 1,332,584,420.58 | 965,163,919.73 | 859,483,695.01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426,746,315.29 | 1,311,102,171.86 | 947,361,720.14 | 841,744,797.4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数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NCA三元前驱体 | 923,757,956.93 | 923,757,956.93 |
NCM三元前驱体 | 265,329,886.76 | 265,329,886.76 |
硫酸钴 | ||
球形氢氧化亚镍 | 15,163,805.30 | 15,163,805.30 |
其他 | 222,494,666.30 | 222,494,666.3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426,746,315.29 | 1,426,746,315.2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0,663.25 | -291,158.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23,870.5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46,977.89 | -1,071,402.36 |
合计 | -1,677,641.14 | -538,690.5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1,694.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9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8,870.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4,781.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01.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0 | |
合计 | -162,568.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9,381.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所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4%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3% | -0.03 | -0.0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罗爱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