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3-044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