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400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以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