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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家明先生、陈爱民先生、姚小华女士、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云钢先生、崔华强先生、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均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清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云

钢先生、崔华强先生、王清刚先生任期至2025年3月18日时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前述董事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程家明先生个人简历:

程家明,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合肥中科大爱克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武汉龙凌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4年5月,创办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6月创办兴图新科有限,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兴图新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程家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与陈爱民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40,408,06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2%。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程家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爱民先生个人简历:

陈爱民,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石油矿场机械专业,硕士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第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1996年10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江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技术支持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历任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

司任董事、副总经理。陈爱民先生与程家明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3,255,8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6%,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陈爱民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小华女士个人简历:

姚小华,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行政主管;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姚小华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姚小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梦兰女士个人简历:

方梦兰,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广播电视学校档案学专业,大专学历。1980年11月至1984年10月,就职于中

国人民解放军89742部队国防科委25基地,任通信站士兵。1984年10月至1992年4月,就职于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局,任团委副书记。1992年4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武汉市九头鸟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10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武汉市鸿德建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 年4月至今,退休。

方梦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3,892股股份,除上述情形,方梦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梦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云钢先生个人简历:

李云钢,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1997 年7 月至2016 年12 月,就职于国防科技大学,任教师;2017 年4 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湖南科瑞变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湖南银河天涛科技有限公司,任首席专家;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 年3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李云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华强先生个人简历:

崔华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天津商学院,任教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博士;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教师;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在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在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崔华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清刚先生个人简历:

王清刚,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职于厦门大学,从事工商管理领域博士后研究;2018 年 4 月至今,在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在武汉敏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在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王清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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