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