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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雄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调整为自2022年9月19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延长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保证股票发行事项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其期限为自上述事项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

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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