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16:30点,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吉亦宁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吉亦宁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个人简历如下:
吉亦宁,女,1987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员工;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2018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员工(其中:2019年7月起兼任贵州乌江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员工、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21年4月起兼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