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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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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7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吉大正元股票代码00302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泉成甜甜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
电话010-62618866-6858010-62618866-6858
电子信箱ir@jit.com.cnir@jit.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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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61,930,750.26213,901,864.592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148,299.64-25,745,434.97-2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3,552,723.74-28,058,673.33-1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0,407,842.61-97,123,658.46-75.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4-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4-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0%-1.87%-0.5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757,726,729.031,832,202,652.26-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28,532,141.171,357,241,532.94-2.1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4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24%20,937,50020,937,500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89%20,300,0000
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37%10,000,00010,000,000
于逢良境内自然人5.16%9,616,7599,616,759
赵展岳境内自然人4.29%8,003,1008,000,000
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9%8,000,0008,000,000
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6%7,000,0007,000,000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7%4,420,0000
SUN GUIPING JUDY境外自然人1.48%2,760,0000
潘叶虹境内自然人1.43%2,660,0002,66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于逢良持有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0.73%股权,且为其董事; 2、公司股东于逢良和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公司股东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中于逢良持有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60.00%股权,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38.75%股权; 3、于逢良、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赵展岳、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赵展岳、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与博维实业、于逢良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有效; 4、于逢良、刘海涛于2022年11月2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事项中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双方持股比例变化不影响协议执行,但任一方(包括其所控制的主体和继承人)不再持有股份且其提名董事不在公司任职时协议终止; 5、股东赵展岳与潘叶虹为夫妻关系; 6、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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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实际控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13,653,000股(含本数)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448.87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相关议题已经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2-042至2022-051、2022-074、2022-075、2022-080、2022-086等公告。

本报告期内,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施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同时废止。公司根据新规规定,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前述项目相关议题进行修订,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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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将项目申请文件平移申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于2023年3月3日获得受理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3-006至2023-012、2023-017、2023-034等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1,439,1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79.87万元,其余发行方案内容保持不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2023年7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3-057至2023-065、2023-067等公告。

(二)发布《吉大正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吉大正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的议案》,《吉大正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包含宏观篇(发展趋势)、中观篇(公司发展宏图、战略目标、总体发展思路)、微观篇(业务策略)、社会责任篇四个部分,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完成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拟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7,500万元,认缴比例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基金各合伙人已完成实缴,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该投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08)、《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22-077、2022-083、2023-038)。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

2023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10万元,预计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25.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125.26万元,实际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357.40万元,相关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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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9)以及2023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关联交易”之“1、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五)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聘任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2023-048)及其他相关公告。

(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3-051)。

(七)与关联方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公司拟建设的正元信息安全产业园项目位于关联公司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的供热服务区域,需购买关联公司的供热管网入网服务及换热站建设相关服务,预计需支付4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与关联方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逢良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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