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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期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更加合理,拟对公司部分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年限进行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公司对商场直营店、专柜装修的实际状况和摊销年限进行复核测评,决定将摊销年限由1.5年变更至2年,具体如下:

变更前会计估计:

项目类型摊销期限(年)依据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街边直营店、深圳办公室3根据受益期直线法平均摊销
商场直营店、专柜1.5
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权20根据受益期直线法平均摊销,受益期根据车位租赁合同期限确定

变更后会计估计:

项目类型摊销期限(年)依据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街边直营店、深圳办公室3根据受益期直线法平均摊销
商场直营店、专柜2
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权20根据受益期直线法平均摊销,受益期根据车位租赁合同期限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且适用于此后新增的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前期已发生业务的摊销期限不做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将商场直营店、专柜的装修费摊销期限由1.5年变更至2年,其摊销期限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初步测算,假设2023年7-12月不考虑计划外装修费用的增减变动等因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3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约10.11万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及本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对公司部分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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