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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333,350.5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06,016,188.99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78,390,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43,959,539.5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2,244,376.3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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