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78,3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公司财务情况、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