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5月20日,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已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716.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45,28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0,000.00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6,500,000.00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373,500,000.00 |
项 目 | 金 额 |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 1,854,716.9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71,645,283.02 |
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项目投资额 | 2,074,906.50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99,248,839.66 |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486,740.26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 15,808,277.1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 135,808,277.12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15,808,277.1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12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4310501040033856 | 4,953,714.73 |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57900854410966 | 18,180.94 |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61374318485 | 10,836,381.45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 理财产品 | -- | 90,000,000.00 |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 理财产品 | -- | 30,000,000.00 |
合 计 | -- | -- | 135,808,277.1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2023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7,164.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9.4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32.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 | 否 | 37,164.53 | 37,164.53 | 1,159.48 | 10,132.37 | 27.26% | 2024/7/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37,164.53 | 37,164.53 | 1,159.48 | 10,132.37 | 27.2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74,906.5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33,962.26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不会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情况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2020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或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