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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受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影响,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授予价格由9.26元/股相应调整为8.96元/股。

5、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6、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0%5%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35%2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55%4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

年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 =(A-An)/(Am-An)*50%+50%
A<An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绩效评定

绩效评定ABCD

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100.00%100.00%80.00%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3.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6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具体情况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股份总数102,385,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

-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P=P

- V=8.96元/股-0.40元/元=8.56元/元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相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触发值达到5%。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4441号),公司营业收入为 295,564,293.73元,相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0.4%,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45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8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但未归属的合计3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万股。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骨干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相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且调整事宜均在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且调整事宜均在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响公司骨干团队的稳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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