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2023年半年度募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