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10在公司2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马小川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委托董事甄红伦先生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