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