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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3-057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3,782,570.9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所列金额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2,968,165.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814,405.66元,合计33,782,570.94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2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2023年8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04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221.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3年8月1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37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电路板扩建项目一期(年产80万平方米电路板)四会富仕44,802.9743,500.00
2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四会富仕13,500.0013,500.00
合计58,302.9757,000.00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效益,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7,239,539.08元,本次置换金额为32,968,165.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电路板扩建项目一期(年产80万平方米电路板)43,500.004,723.953,296.82
2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0.000.00
合计57,000.004,723.953,296.8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电路板扩建项目一期(年产80万平方米电路板)(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4,802.97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43,500.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14日止,公司预先投入本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723.95万元,其中1,427.14万元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12月14日)之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780,406.65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14,405.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发行费用项目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
1律师费用35.8535.85
2评级费用42.4542.45
3发行手续费2.692.69
4公证费0.450.45
合计81.4481.44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378.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44762号”《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依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78.26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78.26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44762号”《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8月14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4762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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