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