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微信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8月17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江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