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
月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股,并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455,8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0,79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57,74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854%,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57,74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57,742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57,74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854%。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1,157,742 | 1.0854% | 1,157,742 | 0 |
合计 | 1,157,742 | 1.0854% | 1,157,742 | 0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157,742 | 24 |
合计 | - | 1,157,742 | -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博拓生物本次上市流通
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拓生物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沈强 | 夏静波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