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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创钠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钠电”)提供2,2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关联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鑫先生分别持有德创钠电6%、4%股权,将分别向德创钠电提供240万元、16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亦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创钠电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向德创钠电提供2,2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关联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鑫先生分别持有德创钠电6%、4%股权,将分别向德创钠电提供240万元、16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共同提供财务资助的陈彬先生与沈鑫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陈彬先生与沈鑫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亦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一

姓名:陈彬

任职单位: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德创钠电董事长。

陈彬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陈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二)关联人二

姓名:沈鑫

任职单位: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经理、德创钠电董事兼财务总监。

沈鑫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沈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创钠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C67NKN0L

设立时间:2023年2月1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东至百川路,南至海天道,西至规划地块,北至畅和路车间一(一期)

法定代表人:陈彬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
2浙江华钠新能源有限公司35%
3陈彬6%
4沈鑫4%

财务情况:德创钠电为2023年2月1日新设立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2023年7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66,954.12
负债总额15,229.56
资产净额10,051,724.56
科目2023年1-7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400.00
净利润-32,245.44

资信情况:德创钠电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股东同比例借款情况:公司关联方陈彬先生、沈鑫先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额度240万元、160万元,另一股东华钠新能源主要负责技术研发工作,故本次未提供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借款协议,上述借款额度仅为公司及关联人陈彬先生、沈鑫先生可为德创钠电提供的借款额度,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具体金额以与德创钠电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德创钠电提供2,200万元借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德创钠电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额度,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德创钠电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德创钠电日常经营需求,支持其业务进一步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德创钠电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德创钠电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未发现无法收回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与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额度,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德创钠电提供借款,是为了满

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运营的前提下对德创钠电提供借款,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促进和支持德创钠电业务发展。德创钠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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